泰國對貨到付款服務進行監管以加強消費者保護

泰國對貨到付款服務進行監管以加強消費者保護



泰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頒布一項法規,允許消費者在支付貨到付款 (COD) 貨運服務之前檢查產品,稱為“Dee-Delivery措施”。新規定於2024年10月3 日起生效,制定的原因是線上服務和各種支付方式在泰國日益普及,以及需要解決與 COD 交易相關的欺詐和安全措施不足等問題。


根據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的新規定,顧客可以在付款前檢查商品,如果商品損壞或與廣告不符,他們可以拒絕此包裹並尋求全額退款。消費者可在5天內(自收到產品之日起計算)要求退款。


根據新規定,貨到付款服務提供者必須開立符合特定標準的詳細收據:

語言和可讀性:
  1. 收據必須是泰文。
  2. 文字必須清晰易讀,字體大小不小於2毫米,每英吋不超過11個字元。

Details Should be Included:
應包含詳細資訊:
  1. 提供者和服務提供者之資訊:
提供者和服務提供者的全名、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

2.產品資訊:

快遞編號、產品詳細描述、產品收費金額、取貨地點的詳細資料、服務提供者資訊、顧客資訊、發票上的授權名稱、保留付款的時限(轉帳給提供者前5天)、退回產品的時間限制。
  • 準備收據:

收到顧客款項後必須立即開立收據。

顧客退款權利:
Reasons for Refund:
退款原因:
i. 如果顧客收到他/她未訂購的產品,或產品損壞。如果顧客收到他/她未訂購的產品並被收取費用,並提供未訂購該產品的證明。如果顧客在交貨時以照片或影片為證檢查產品,發現產品與訂單不符。如果顧客在交貨時無法收到產品,發現此產品並非訂購產品,並通知服務提供者,他/她可以拒絕該產品並要求退款。

ii. 退款處理:

應簡要描述退款流程,概述必要的步驟。

禁止條款:
  1. 收據不得包含:
  • 排除或限制提供者或服務提供者對產品問題的責任的條款。
  • 若產品不正確、損壞或有缺陷,否認責任或禁止退貨或換貨的條款。
  • 不退款的條款。

這項措施是一項合法的消費者保護舉措,因為此前,透過貨到付款(COD)方式購買商品並遇到問題時,沒有法律支持買家的權利。新規定要求承運商“扣留貨款”5天,允許消費者在收到貨物後5天內向賣家要求退款。此方法可確保如果產品出現問題,買家可以快速收到退款。


新法也適用於航運公司。如果回報的問題得到證實,運輸公司必須在15 天內全額退款消費者。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CPB) 的 Dee-Delivery 措施是針對透過貨到付款購買商品的消費者的主動解決方案。消費者收到並非訂購的商品或產品損壞或有缺陷的情況屢見不鮮。這項措施旨在從源頭解決問題,為消費者解決這些問題。如果發現零售商意圖欺騙消費者,他們可以向 CPB 報告此事,CPB 設有透過各個小組委員會處理投訴的流程。這些委員會將調查並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對每個案件進行處罰。

本文同步發表於 https://ibcfirm999.pixnet.net/blog/post/346404679
2024-10-29 20:57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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