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們公司的環境整理是外包的,而原先就有一位在這裡做很久的外包員工,過去幾年的得標廠商都是選擇續聘這位員工,也就是這位員工幾乎每年都會更換新的雇主
但都在我們公司上班,我想要了解是否需要給特別休假,按勞基法38條(如下)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
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我們這樣的case算是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嗎??? 我相信雇主不算(因為每年都換)但事業單位算嗎????
因為我們希望在契約裡寫清楚,是否要給這位環境清潔人力一定的特休時間
以上
感謝
albert_coffee wrote:
大家好:
我們公司的環境整理是外包的,而原先就有一位在這裡做很久的外包員工,過去幾年的得標廠商都是選擇續聘這位員工,也就是這位員工幾乎每年都會更換新的雇主
但都在我們公司上班,我想要了解是否需要給特別休假,按勞基法38條(如下)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
特別休假: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我們這樣的case算是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嗎??? 我相信雇主不算(因為每年都換)但事業單位算嗎????
因為我們希望在契約裡寫清楚,是否要給這位環境清潔人力一定的特休時間
以上
感謝
不用
一般而言外包是承攬關係
連勞健保應該都和你們無關
所以更不用說是特休了
那是他和外包公司之間的事
和你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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