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家父的朋友委託他去裝修水電
那位朋友翻修老宅,所以很多地方要整修
施工中購買材料等等的估價單都有給
屋主也都沒有意見
完工後要請款5萬多元
屋主卻說他認為不用那麼多,拒絕給付
當下有跟他協商,他卻說只願意給3萬
光材料費電線、冷氣等都不夠了
後來談不攏屋主乾脆連一毛錢都不給了
而到現在兩個多月過去了
打電話過去也沒人接,根本是欺負老人家
這兩天才得知這件事情
家父以前開水電行
目前已退休,水電行也歇業了
不曉得這樣施工會不會被對方抓問題
小弟剛出社會,實在是不知道怎麼處理
5萬多元,值得走法律途徑嗎?
還是還有什麼途徑可以解決呢?
求各位大大幫忙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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