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瘀青都沒有的碰撞傷會造成傷害罪嗎

因和日常生活不合的家人起了口角(這件事我沒理虧)
對方拿手機拍我
然後我就用手拍到他的手
大概就手機掉了出一公尺多的力道
理論上就只痛不傷的那種
目前對方去驗傷
請問這樣有可能造成傷害罪嗎
2024-07-06 17:43 發佈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當然會有傷害罪,
只要去驗傷,
跟醫師講哪裡痛,
再繳費,
就會有診斷書了。

有了診斷書再去提告,
就會有傷害罪。

診斷書醫師一定會開,
至於傷是怎麼造成的,
就各說各話了。

建議樓主也去開一張診斷書,
免得處於不利地位。
天天吃阿鈣

當心你家人自己加工......

2024-07-07 0:25
cykuo919

加工很簡單啊!拔罐 推拿都可以大片黑紫

2024-07-07 9:54
austinx wrote:
因和日常生活不合的家...(恕刪)


有沒証人或錄影?

只有驗傷單,除非兩造不爭執(你承認打他)才具證據能力,否則通常會證據不足不起訴。
動手就是錯!該認錯

我不知道告不告得了!
沒有瘀青
搞不好得內傷
說不定會跟醫生及法官說他好幾天沒辦法舉手沒辦法吃飯
手機飛出去
還可以告毀損
輸人不輸陣
你就告他侵害隱私
看誰輸贏
我走路跌到,肋骨從上面數下來,第七根裂,第八根斷,第九根裂,可是外表看起來連紅腫都沒有,只有摸起來有一點腫
,所以看外表是不准的,不過我是不信拍手會有多大傷害的,但是先動手就輸了,法律不就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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