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皇帝 wrote:認為我沒通知,致使男...(恕刪) 提告與會不會勝訴是兩回事。提告是所有人的權利,民事訴訟願意付費就能提告。如果因為結婚就能造成精神傷害而能勝訴,那台灣一大堆前男友與前女友也都能提告賺大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