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應該了解的泰國工業區管理局

您應該了解的泰國工業區管理局

泰國工業園區管理局 (“IEAT”) 的用意是提供獨特的戰略位置、基礎設施和激勵措施,例如外資100%擁有企業和土地。 IEAT 為符合資格的公司提供稅收和非稅收優惠,工業區分為兩個區域:一般工業區和自由區。在這些區內,不存在依世貿組織義務所施加的出口條件。


IEAT 是一家由泰國工業部營運的國有企業。其目標是發展和加強工業區和工業港口的管理,成為戰略生產和服務基地,並擁有必要的基礎設施和設施。它還為企業家提供競爭優勢,同時平衡經濟、社會和環境成長。它經營著一個一站式服務中心(“OSS”),從與其開展業務的過程中的開始到結束提供完整的服務。這包括收購土地(無論是購買還是租賃),以及在其中一個自由區內建立企業。


工業園區允許的服務業務類型:
  • 從事工業產品和用於工業產品生產的貨物的採購和銷售的企業。
  • 從事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服務的企業,如倉庫、貨運站、配送中心等。
  • 與展覽、貿易展覽和會議中心相關的業務。
  • 提供維修、保養和工程服務的企業。
  • 進行與工業活動相關的研究和開發的企業。
  • 提供電信服務、電腦系統服務、資訊服務、多媒體服務、媒體製作和娛樂服務的企業。
  • 醫院、診所、綜合健康發展中心、文體發展中心、健身康體中心等提供健康照護服務的企業。
  • 提供教育服務的企業,例如教育機構和訓練中心。
  • 其他相關服務業務。


以下是一般工業區和自由區的介紹:


工業區(“GIZ”)

GIZ是指定用於工業活動、服務活動或與工業或服務活動運作相關的其他業務的區域。


作為 GIZ 的一部分,IEAT 提供一系列被認為對工業運作至關重要的服務,例如:
  • GIZ內的交通
  • 培訓中心
  • 診所
  • 擁有經營所需土地的許可
  • 外國企業家可以將外幣匯出境


IEAT自由區

IEAT自由區內的經營者可以進口商品或原料並出口產品,不受任何限制。並且能夠將商品或原料帶入 IEAT 自由區,帶來額外的便利。進入 IEAT 自由區的物資有權享受更好的稅收和關稅優惠。


稅金和關稅減免適用於以下情況:
  • 從自由區取出的家用產品
  • 原料成分國內生產


出口商品生產商還可以將供應品或原材料帶入 IEAT 自由區進行製造、混合、組裝、包裝或任何其他操作,無需任何進口許可證或特定印章或符號,並且免除所包含的標準和品質控制要求除《海關法》規定的法律外,任何其他法律。

有資格在泰國自由貿易區之一運營的公司有資格獲得各種獨特的優勢和福利,這些優勢和福利可以極大地幫助其業務。

IEAT 自由區內的業者仍然享有先前《泰國工業區管理局法案》規定的特權。


100%外資持股

有資格在 IEAT 區內運營的公司有資格獲得其業務外資100%所有權。此外,外國投資人可以在這些區域購買和擁有土地。外資公司不可能正常擁有土地(除非已獲得 BOI 促進)。


IEAT區內自由進出口貨物

IEAT 自由區(“Free Zone”)的企業享有進口貨物或原料以及出口成品的自由。此外,進口到自由區的物資還可享有稅收和關稅優惠。此類用品包括:

  • 從自由區帶出的供國內使用的產品
  • 原料成分國內生產


此外,企業可以靈活地進口物品和原材料,而不受生產、商業或服務提供的任何限制。此外,貨物出口商帶入該區的供應品或原料無需獲得進口許可證、印章或標誌。這些交易也不受所有法規的約束,除非《海關法》和品質控制要求有特別規定。


IEAT 也提供稅收和非稅收優惠,以促進投資和促進工業運作。稅收優惠包括豁免:
  • 進口關稅
  • 機械和原料增值稅
  • 符合資格的材料的關稅減免或退還
  • 外國人在泰國居留許可


IEAT 允許在其區域內運營的公司僱用合格的外國人,實際上會很樂意批准各種角色,包括:
  • 董事
  • 董事長
  • 財務及行政人員
  • 行政助理
  • 工廠助理
  • 行銷
  • 出口
  • 銷售人員

根據 IEAT,外籍技術員工的配偶和家屬可以留在泰國。配偶和家屬有權與外國人在泰國停留相同的時間。但是,配偶和受扶養人之間的關係必須透過證據證明,例如有效的結婚證書或出生證明。


外國人可以擁有土地

希望在泰國購買工業用地的外國投資人必須獲得 IEAT 的許可證才能使用該土地進行商業運作。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超出了《土地法》規定的土地面積限制,工業園區內的土地的外國所有權仍然是可能的。

獲得許可證的申請稱為Form Industrial Estate Authority of Thai 01/1,需要提供以下資訊:
  • 申請人有興趣購買的具體地塊以及向誰購買
  • 申請人法人基本資訊
  • 工廠開工的具體日期
  • 開始營運的具體日期

外國投資者取得土地經營許可後,即可申請實際擁有該土地。為了擁有土地,申請人需要提交 IEAT 15 S 表格、IEAT 許可證副本、地契副本以及其他相關文件。

本文同步發表於 https://0rz.tw/MbgKW
2024-06-25 20:33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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