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被陌生人公然侮辱,當下有用手機拍下來只不過對方戴口罩,警察到現場之前對方就跑了,附近沒監視器怎麼提告?
2.一般告對方一定請律師嗎,如果是上面這個案例要請嗎?
3.提告的人是不是要到被告居住地區的法院才能告對方?例如我住台北在台北被攻擊,對方在台北租屋但是他的戶籍在屏東,我不就要跟他去屏東才能告對方?
4.如果有證據的話要告幾次才能成功?
如果像第一個問題假如我沒錄到的話沒有證據不就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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