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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欠尾款,但只有Line的對話證明,能提告嗎?

請問:
設計款總共100萬,尚欠10萬尾款。

當初並沒有任何文書契約,只有line的對話可以證明尚欠10萬尾款。

雖然不是很多錢,但因為對方不斷推託耍賴,反而讓人覺得十分厭惡,而且也已經拖了快三年了。

請問這樣有辦法提告追討這筆款項嗎?

謝謝
2023-12-22 15:41 發佈
MB6739 wrote:
積欠尾款,但只有Line的對話證明,能提告嗎?
請問:
設計款總共100萬,尚欠10萬尾款。
當初並沒有任何文書契約,只有line的對話可以證明尚欠10萬尾款。
雖然不是很多錢,但因為對方不斷推託耍賴,反而讓人覺得十分厭惡,而且也已經拖了快三年了。
請問這樣有辦法提告追討這筆款項嗎?
謝謝

10萬?
律師費可能都不夠
如果對方擺爛脫產 就算告贏也只拿到廢紙一張
Bookwarm

這個案件並不複雜,可以先去找免費的法律諮詢,有機會自己上法庭打官司。 在法院只要陳述欠款事實以及要求(就是連本帶利還10萬+5%年利), 不需要任何慷慨激昂長篇演說。

2023-12-25 10:01
錢少不建議吵, 但如果真要提告, 是可以的.

依照民法第474條,借貸契約「不以書面為要件」,因此雙方只要口頭上有達成合意,也成立借貸契約。 但這時較麻煩的是「證明」,你必須提出證據來證明你們之間真的有借錢協議。 這些證據,包含「對話紀錄」(例如Line、臉書訊息,有提及借款或還款的對話內容),或是「匯款紀錄」
MB6739
MB6739 樓主

謝謝你的寶貴意見

2023-12-23 7:49
曠日廢時~
不如同樣時間多接點工作就補上來了!
哪一個做設計的沒被倒過~
我連票都有也懶得去告了~15萬
stainyu

你被賴帳還不敢提訴訟追回來,傳開了只是讓你未來的客戶越來越多賴帳的。社會就是如此現實的欺善怕惡,軟土深掘[嘆氣]...

2023-12-22 23:59
c3748816

如果對方有錢還好處理~就是沒錢,還要繼續假扣押!繼續....

2023-12-24 14:32
當然可以提訴訟。
現實裡一堆金額比你小的都在提民事訴訟了,你不用理其他人。
小額訴訟也不用浪費錢請律師,搞不好你開庭兩次就有判決了。

民事訴訟是以原就被,簡單說就是你要去欠你錢的人的戶籍地管轄法院提告。
這通常也是很多人不想提告的原因之一。
那些欠你錢的人就是吃定你不想花錢去外縣市開庭,所以逍遙自在。

line對話當然可以當證據,而且轉帳紀錄也是。
因為沒有人會無故轉帳90萬元給你,然後還欠10萬元多年被你提告~

你自己接案子營業,還不願意接觸法律去提告,那你以後絕對被人害的更悽慘...
這種訊息傳遞超快~知道你可以拖欠而且不懂法律,有些人會主動來榨乾你...
MB6739
MB6739 樓主

謝謝你的寶貴建議

2023-12-23 7:49
c3748816

會這樣回覆~你應該不是行內人...或公司負責人

2023-12-25 15:01
MB6739 wrote:
請問:
設計款總共100萬,尚欠10萬尾款。

當初並沒有任何文書契約,只有line的對話可以證明尚欠10萬尾款。

雖然不是很多錢,但因為對方不斷推託耍賴,反而讓人覺得十分厭惡,而且也已經拖了快三年了。

請問這樣有辦法提告追討這筆款項嗎?

謝謝


你可以提告

把你所有的證據都提出去

剩下的看法院怎麼判

你不保證能嬴

畢竟你所謂的證據能不能讓法官接受我不知道

旦舉證的責任在於你

你沒辦法舉證

你就會輸
stainyu wrote:
當然可以提訴訟。
現實裡一堆金額比你小的都在提民事訴訟了,你不用理其他人。
小額訴訟也不用浪費錢請律師,搞不好你開庭兩次就有判決了。

民事訴訟是以原就被,簡單說就是你要去欠你錢的人的戶籍地管轄法院提告。
這通常也是很多人不想提告的原因之一。
那些欠你錢的人就是吃定你不想花錢去外縣市開庭,所以逍遙自在。

line對話當然可以當證據,而且轉帳紀錄也是。
因為沒有人會無故轉帳90萬元給你,然後還欠10萬元多年被你提告~

你自己接案子營業,還不願意接觸法律去提告,那你以後絕對被人害的更悽慘...
這種訊息傳遞超快~知道你可以拖欠而且不懂法律,有些人會主動來榨乾你...



民事訴訟法的第一條

第 1 條
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之法院不能行使職權者,由其居所地之法院管轄。訴之原因事實發生於被告居所地者,亦得由其居所地之法院管轄。

所以不是民事就一定要以對方戶籍地管轄法院提告
Hi 樓主:

依本人的淺見, 你可以以民事訴訟的方式主張你的權利.
但是在進行民事訴訟的程序中, 不管是小額還是簡易程序, 最終你的聲明或請求, 必須回歸實體法上為準.
固然契約成立是以雙方合意為準, 無論是書面或是口頭合意, 但必須先就你和對方所為的法律行為是哪種契約後, 才能決定是否只需合意即可成立契約.
像前面的網友所舉的民法474的例子對你的案例可能不適用, 因為民法474消費借貸是"要物"契約, 不只有合意還必須在合意的同時有交物(在民法474是要給錢), 契約才會成立. 否則光有合意沒交物, 契約依然不會成立喔!
依你的案例, 你所提供給對方的是設計工作的結果, 目前看起來, 你和對方所合意的比較接近承攬契約. 依承攬契約的內容, 則是以你工作完工時且對方有受領, 你對對方才有承攬報酬請求權的資格.
現在麻煩的是, 你和對方就完工這件事, 是否已達成合意且有證明可證(可以是書證, 亦可以是人證). 如果尚未完工, 你現在已受領9成款項則為承攬的預付, 你必須有完工才能請領剩餘的1成款項. 如果是已完工, 依你所述, 已經拖了3年還沒拿到剩餘的1成款項, 依民法127條第7款的規定"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請求權, 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則因已罹逾時效, 對方可以以時效消滅為由拒絕給付.
不管是哪種狀況, 對方都站在比較有利的地位!
因此建議你找專業的法律人士諮詢, 依你的真實狀況給予最佳的建議! 以上淺見僅供參考!
MB6739
MB6739 樓主

謝謝您寶貴的建議

2023-12-26 8:21
MB6739
MB6739 樓主

這件承攬案件有實質的完成品繳交,也有公開展覽。這三年來也一直有要求對方付尾款,因此應該不是二年內沒有行使請求權,而是對方一直拖欠不理。

2023-12-26 8:25
MB6739 wrote:
請問:設計款總共100...(恕刪)


Hi 樓主:

依據你在8樓的回覆留言, 我只能說你有向對方請求付錢是一回事, 但是依據民法129條第1項第1款以及民法130條的規定, 你在請求對方付錢時且必須在請求後的6個月內向法院起訴, 方能產生時中斷的效果, 但是依你所描述的內容, 你可能從完工至今已逾3年, 雖有請求卻未向法院起訴過, 因此你的請求等於是沒有請求過, 而且原定的2年內的時效規定則會視為時效不中斷並且繼續走喔!
也就是說從完工起再加2年內, 你在法律上是有權利資格; 但是現在看起來, 對方已經有了時效抗辯的理由囉! 這就看對方在收到你的起訴狀之後, 是否會主張時效抗辯來反駁囉!
以上淺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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