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止要贏,更要取得全面勝利。
所以二審也贏在來發文。
一審事實審被告自己打(換2-3組人馬輪番上場出庭,沒一個人能打、二審法律審被告找律師
原告我從頭打到尾,過往統計上訴二審翻盤機率20%。難度相當高。被告上訴二審打的對像是合議庭三位法官,我根本坐等看戲。
當我取得被告自行測量數據後,我結合數學三角函數
工程計算機公式、App 多方驗證上承法官,並計算坡度比1:4.57(法定1:6)。 一種驗證不夠我就多加2-3個驗證法。
並行文內政部營建暑(這條坡度比1:6母法規該單位訂定)驗證回函,上呈法院來強化我的證據力。
自我踏進法院那第一步我就已經嗅到我穩贏的味道。
我就是要打破跟公家單位打訴訟高機率贏的魔咒。
還有我看不慣公務員那噁心的嘴臉。千錯萬錯都民眾的錯。
直接上判決結果


我這場仗我是保持是不在乎輸。
那下護板也沒多少錢
輸就算了。
那如果要贏就要贏的徹底。
Mobile01 此串留言都無法撼動我的決心。不管寫什回什我也絲毫不放在眼裡
要怎打、要怎做、要怎取證、要怎贏是在我
不過我也是要嘴砲一下
坐等被告賠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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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
這公有停車場車道(公有自營)

這車道設計是一出一進雙車道型,我車都原場未改裝
我從出柵欄駛出到紅色區域,發生摩擦聲
我試圖後退一些(在刮一次)往外切後再出去
目前目測右側底盤有受損,有通知停管處聯繫上該場場長,由他主導這事件
原本要走國賠,對方說有保險,並後續由保險公司介入
電話中我主張我始終駛於出口車道內,因我知道外側為進車道
對方看完監視器(我沒看過,但要求保留影像)
說『他的停車場是符合標準,如果這場會刮傷其他公有、私人都不用去』
說『他開車很久了,說正常來說會外切一點後再出去』
說『我不應該行駛於內側出口道,要在切出去一點,不會超過外側車道』
說『我這車很多,沒有遇過有這樣的問題』
講來講去隱射我行駛的方式有問題(我的問題)
我只回應他那都是你個人的認定。不影響事實
我車規格


現在等對方保險公司通知認定,我怎感覺這事件
有點球員兼裁判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