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圖,這個路口 紅燈停止線 與 行人穿越道 有十公尺遠 ,
若紅燈時,機車像藍線那樣 穿過停止線,迴轉 算是闖紅燈關?
交通法53條
1:車輛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
可請問 銜接路段 是指停止線到人行道 中間這段嗎??
google有找到相關不罰的情況 有達人可指導嗎?
事發在台北市大同,西寧北路與長安西路口,當時轎車紅燈迴轉,被罰2700元,他主張自己沒有闖進路口,也沒有壓到行人穿越道,案子進入法院,法官勘驗密錄器畫面以及街景圖,發現停止線與斑馬線的間隔,大約是一輛小客車的車身寬度,足以讓車輛迴轉,不至於進入路口範圍,還引用交通部82年的行政令函,因此撤銷闖燈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