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從國外進口一款商品 沒注意到商品本身在台灣被註冊專利
販售33個 原價一組大概1500元 (求償方的零售價)
我販售大概1200元左右
結果對方民事求償
目前起訴書 訴訟標得金額:465萬 然後 下面 "訴訟聲明"最少要三百萬!
這金額是不是過高?
雖然大部分都是先開個一個 很高的求償金額 在來讓你砍 但是這也太高了
要開多少金額給對方律師 協商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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