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通知提供以下術語的定義:
- “消費貸款業務”指經營者與個人消費者簽訂協議,經營者給予消費者貸款,或允許消費者向經營者借款,消費者僅將錢用於自身職業或經營活動以賺取收入。此外,還可以通過電子方式發放貸款。此通知還適用於泰國銀行監管的個人貸款業務、數位貸款業務和點對點借貸業務。
- “經營者”包括泰國有關金融機構法律規定的金融機構、根據特定法律設立的銀行、在日常業務中開展貸款業務的自然人,以及從事貸款業務、證券業務或金錢債權的資產管理的法人。請留意某些類型的企業和組織例如合作社不在此通知範圍。
- “利益”是指泰國民商法規定的合法利益,無論名稱,包括薪酬、利潤和其他具有與合法利益相同特徵的利益。
如果經營者為自然人
- 利率及其他費用連同計算公式;
- 收款費用明細;
- 默認條件:以粗體、斜體或有劃線的內文,或以其他方式比其他條款和條件更清晰可見;
- 要求還款條件的移轉權利;
- 分期付款條件;
- 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接收通知的通知職責和地址;
- 資料保護規定,尤其是當向第三方披露個人資料;
- 個人擔保條件。
- 利率及其他費用連同計算公式;
- 收款費用明細;
- 賦予貸款人更改利率權利的條件,但貸款人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每位借款人的任何利率變化;
- 默認條件:以粗體、斜體或有劃線的內文,或以其他方式比其他條款和條件更清晰可見;
- 借款合約涉及權利分配或債權轉讓的條件,貸款人和受讓人必須書面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 (如有);
- 分期付款條件;
- 在法律或合約要求貸款人以書面形式提交請求通知的情況。貸款人必須通過掛號信向借款人和擔保人(如果有)發送一份賠償通知並確認;
- 數據保護規則,尤其是向第三方披露個人數據;
- 以人為擔保的條件。
- 貸款人違約時限制或免除責任;
- 在借款人未違約的情況下,允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之前追討未償債務或要求還款;
- 貸款人可以在沒有書面通知的情況終止協議;
- 除非此通知另行允許,否則貸款人可以調整利率、費用或開銷;
- 借款人需要申請保險,住房貸款或抵押貸款除外;
- 本通知規定的某些條件除外,貸款人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有權在收款截止日之前收取罰款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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