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針對消費者貸款協議發布規定

泰國針對消費者貸款協議發布規定
泰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底下的合約委員會對消費者貸款協議發布新的要求和禁令。合約委員會關於佛曆2565年(2022)消費貸款業務規定為合約控制業務的通知於 2022年12月13日公告,並自2023年3月13日起生效。此通知通過擴大適用範圍和嚴格規範個人消費貸款協議的內容,增加對泰國消費者的保護。

此通知提供以下術語的定義:
  • “消費貸款業務”指經營者與個人消費者簽訂協議,經營者給予消費者貸款,或允許消費者向經營者借款,消費者僅將錢用於自身職業或經營活動以賺取收入。此外,還可以通過電子方式發放貸款。此通知還適用於泰國銀行監管的個人貸款業務、數位貸款業務和點對點借貸業務。
  • “經營者”包括泰國有關金融機構法律規定的金融機構、根據特定法律設立的銀行、在日常業務中開展貸款業務的自然人,以及從事貸款業務、證券業務或金錢債權的資產管理的法人。請留意某些類型的企業和組織例如合作社不在此通知範圍。
  • “利益”是指泰國民商法規定的合法利益,無論名稱,包括薪酬、利潤和其他具有與合法利益相同特徵的利益。
此外,此通知要求協議以清晰易懂的方式以泰文書寫,並且必須為貸款人和借款人簽署一式兩份。另外,每個字的大小不得小於兩毫米,一英寸以內不得超過11個字。消費貸款協議應包括:

如果經營者為自然人
  • 利率及其他費用連同計算公式;
  • 收款費用明細;
  • 默認條件:以粗體、斜體或有劃線的內文,或以其他方式比其他條款和條件更清晰可見;
  • 要求還款條件的移轉權利;
  • 分期付款條件;
  • 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接收通知的通知職責和地址;
  • 資料保護規定,尤其是當向第三方披露個人資料;
  • 個人擔保條件。
如果經營者為法人或金融機構
  • 利率及其他費用連同計算公式;
  • 收款費用明細;
  • 賦予貸款人更改利率權利的條件,但貸款人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每位借款人的任何利率變化;
  • 默認條件:以粗體、斜體或有劃線的內文,或以其他方式比其他條款和條件更清晰可見;
  • 借款合約涉及權利分配或債權轉讓的條件,貸款人和受讓人必須書面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 (如有);
  • 分期付款條件;
  • 在法律或合約要求貸款人以書面形式提交請求通知的情況。貸款人必須通過掛號信向借款人和擔保人(如果有)發送一份賠償通知並確認;
  • 數據保護規則,尤其是向第三方披露個人數據;
  • 以人為擔保的條件。
另外,此通知禁止消費貸款協議提供貸方過多利益,包括
  • 貸款人違約時限制或免除責任;
  • 在借款人未違約的情況下,允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之前追討未償債務或要求還款;
  • 貸款人可以在沒有書面通知的情況終止協議;
  • 除非此通知另行允許,否則貸款人可以調整利率、費用或開銷;
  • 借款人需要申請保險,住房貸款或抵押貸款除外;
  • 本通知規定的某些條件除外,貸款人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有權在收款截止日之前收取罰款或費用。
隨著新通知擴大對個人消費者的保護,經營者應為這些要求和禁令做好準備,並審查公司貸款協議草案以確保合規。

本文同步發表於 https://0rz.tw/EYlrI
2023-03-01 21:44 發佈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