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政府在2023年2月6日在泰國皇家公報網站公告有關內政部制定新法允許移民在18類事業工作或投資以便振興泰國經濟。此為「第3號法規」,於2023年2月3日由泰國總理帕拉育·占奧差以及內政部長阿努蓬·保津達公同簽署。
新的公告專注在提供移民新的目標產業,其身分為高等技能技術人員、投資商、高階主管以及初創企業業者。此公告將「第2號法規」(於2019年2月26日生效)進行修訂,增加使外商可在泰國長期工作及投資的產業,並依循泰國經濟及投資優惠的政策及法規。
依據「第3號法規」,高等技能技術人員、投資商、高階主管以及初創企業業者將在泰國從事以下目標行業的工作、投資、建設和管理業務,並滿足內閣核准的 BOI 要求。
為了符合投資委員會(BOI)宣布的特殊非居留簽證(智慧簽證)的標準和條件,促進經濟刺激措施的實施,並通過吸引高潛力外國人到泰國投資。
- 汽車產業
- 電子產業
- Q高質量型旅遊產業
- 農牧食品與生物科技產業
- 自動化和機器人產業
- 運輸及物流產業
- 石油化工及化工產品產業
- 數位產業
- 醫療產業
- 國防產業
- 直接支持循環經濟的產業,例如再生能源、垃圾轉化成能源
- 航空、航空器空間產業
- 科技方面的人力資源開發事業
- 環保與替代能源管理
- 高科技、創新和初創企業生態環境管理
- 目標科技開發
- 國際貿易中心
- 糾紛仲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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