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在會議日期前14天或按照公司章程規定,通過雙掛郵件發送股東大會通知並在當地報紙至少刊登一次,並列明增資會議的議程第5點公司章程大綱(資本),包括明確說明增資及需要完全修改公司章程大綱。
股東大會通知期限的計算,自股東大會以雙掛方式發出通知之日或在報紙上刊登之日的次日起計算,即最近的議程日期,該期限的第一天,會議可以在該期限屆滿之日的次日召開。
第二步:組織股東會
表決增資及修改公司章程大綱第5條(資本)須經出席會議並有表決權之股東總表決權不少於四分之三之多數票通過。
第三步:提出註冊要求並向註冊處提交申請
註冊必須在特別決議通過之日起 14 天內提交。
在您希望轉換股份價值的情況下,申請註冊公司章程大綱第5條(股份價值)的修正案連同申請登記增加資本的特別決議 登記申請人應準備2個註冊申請,即:
- 組織章程大綱第 5 條修正案登記申請(股份價值變動);
- 申請登記特別決議增加資本、修改公司章程大綱第5條(資本),兩者的申請必須同時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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