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就法律觀點,簽房租契約的時候,會要求房客用印章蓋章嗎?還是簽名就好?不用印章蓋章有什麼缺點?

請問一下,就法律觀點,簽房租契約的時候,會要求房客用印章蓋章嗎?還是簽名就好?不用印章蓋章有什麼缺點?
2023-02-17 19:21 發佈
superparis wrote:
請問一下,就法律觀點...(恕刪)

依民法第3條規定:依法律之規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寫,但必須親自簽名。如有用印章代簽名者,其蓋章與簽名生同等之效力。
我覺得要求房客親自簽名比較有保障,因為任何人都可以刻印,萬一發生糾紛,需證明印章是房客蓋的比較難,但是筆跡很難造假,只要通過鑑定,即可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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