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採納在家工作法案

泰國採納在家工作法案

泰國議會於2022年12月28日通過《在家工作法案》,正式名稱為佛曆2566年(2023年)第8號《勞工保護法》,修正佛曆2541年 (1998年)《勞工保護法》(簡稱“LPA” )。此法條的用意是包括在家工作為遠端完成的工作,而不是在雇主的機構或場所之議題。此法案目前正在等待王室核准,預計很快就會頒布。此外,預計泰國勞工部將發布指導方針,進一步澄清遵守這些指導方針的情況。

有關新法案的內容,請見我們先前的文章“泰國政府考慮針對在家工作的安排提出新的勞動保護法”在https://0rz.tw/V5EHU

佛曆2566年《勞工保護法》新增一條第23/1條,規定遠端工作者的勞工權利。員工在家或在辦公室工作,員工應有權根據當前情況從雇主獲得平等保護。新條文規定雇主有責任確保遠端工作協議以書面形式,無論是紙質的還是電子,並且可能包括以下詳細資訊:

(1) 協議期間;
(2) 正常工作日和時間、休息時間和加班;
(3) 加班、節日工作和休假標準;
(4) 員工的責任範圍和雇主的控制或監督;及
(5) 負責安排工作用品和設備,包括因工作產生的其他必要費用。

修訂的LPA 賦予在家工作的員工拒絕雇主或主管在工作時間以外聯繫的權利。此外,雇主必須平等對待遠端員工和在現場上班員工。

總之,此法案並未強制要求進行重大變革,而是提供一個必要的框架來平衡雇主和員工的需求和利益。然而,此法案可能預示著該國工作文化的持久轉變,並激勵其他東南亞國家的政府採取類似措施。

本文同步發表於 https://0rz.tw/Btlvn
2023-02-15 20:5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泰國 工作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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