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少3名自然人作為發起人(原始股東)。整個公司運營過程中需要3名股東。應可理解並非任何人都可以成為發起人。最低要求為發起人必須至少年滿 21 歲、能夠合法代表公司行事。通常發起人持有公司的同等股份。公司註冊後發起人的股份才能轉讓給他人。
- 位於泰國的總部以及從房東獲得的房屋登記 (Tabien Baan)號碼和同意書的影本。
- 根據《外人商業法》,非受限外國企業的最低註冊資本為 200 萬泰銖,受限企業的最低註冊資本為 300 萬泰銖。泰國投資公司不受此類要求規定(但需要滿足財務要求以支持外國工人的工作許可)。
- 與申請一起提交的組織章程大綱。
- 必須召開法定會議。
- 銀行出具的證明,證明泰國股東個人銀行帳戶中的資金充足,其中泰國股東將是外國股東。
- 所有股東/原始發起人和董事將被要求在泰國簽署部分申請文件。
第一步:保留公司名稱
希望註冊公司名稱的發起人必須首先通過 DBD 網站 (https://reserve.dbd.go.th/) 向 DBD 保留公司名稱。保留申請通常會在 3-7 天內核准。公司名稱核准後,將用於公司註冊所需的公司註冊文件。
第二步:提交組織章程大綱
公司可以在註冊處核准保留公司名稱之日起 30 天內註冊組織章程大綱。組織大綱包括公司名稱、發起人姓名、公司所在地以及公司的財務和目標業務。
第三步:準備文件
準備以下詳細資訊以便在系統註冊:
- 經官員核准的公司名稱及保留資訊
- 總公司及分公司所在地
- 3個或更多發起人的詳細資訊
- 股東資訊
- 註冊資本資訊
- 公司目標
- 公司註冊見證人資料
- 公司成立會議的詳細資訊(必須是在 DBD 電子註冊系統中註冊之前的日期)
- 公司審計師及年薪明細
- 公司設立費用
- 董事簽署公司文件的權限(可加蓋或不加蓋公司印章)
- 公司印章加蓋文件(如有)
- 公司地圖
在系統上提交後,註冊處將在約1-3個工作日(或更多)向您的電子郵件發送申請是否已核准或必須修改的通知
如果註冊處核准您的申請,您必須登錄電子簽名。您必須輸入您在身份驗證過程中註冊的密碼並申請OTP,之後您將在您的電話號碼上收到OTP,並填寫系統。
如果沒有,那麼您必須根據註冊處的意見進行修改。

第五步:繳費
您需要提交註冊申請並繳費,繳費完成後,DBD將在3天內向您發出電子郵件提供您《公司合夥註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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