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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9 9:52 發佈
誹謗,公然侮辱的成立是不需要指名道姓的
如果有一定的人數都知道在講誰, 辨識度夠的話, 毀謗是有可能成立的
但還是得依照現實事情判斷啦
變態就變態為啥還要攻擊別人遊手好閒不去工作==
人家有錢不去工作在家打電動不行嗎?
ForLucky

說不定人家其實是包租公,月初出門收收租其他時間就隨便囉

2022-12-29 20:39
其實我很好奇,他的這些行為妳怎麼都那麼清楚?
該不會是....公告上說的是妳吧...
提告是他的權利,告不告得成是一回事
不過他是做了什麼變態的事情?
指控別人要有證據比較好喔
這些行為,像極了某個痴漢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来如風雨,去似微塵。
前半段有可能直播主,或者他的工作就是可以在家
你這不是公告 而是在針對某人
要貼公告只要寫說
"本棟樓有鬼鬼祟祟的可疑男子
請大家注意就好了"
放開那個女孩 ...
dan0918

沒錯 其餘的不必寫 不歸你管

2022-12-29 21:29
大俠漢寶寶 wrote:
好手好腳,不去工作,也不去交女朋友,整天游手好閒。
在家房間打電動,當啃老族

這些都不干你的事。

大俠漢寶寶 wrote:
心理變態

大俠漢寶寶 wrote:
要病快去看醫生

這些外人是無法從外觀分辦得出的,有誹謗的意圖。

如果你只想提醒大樓住戶有鬼祟的可疑男子,拿掉這些情緒跟臆測用詞,一樣可以達到目的。
如果你是想噁心該男子,建議你直接具名了,做人正大光明,敢做就要敢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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