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閃黃燈雙方都沒禮讓,肇責可能5:5或同事6大嬸4
大嬸騎機車跌倒致腳扭傷跟我同事要10萬和解費
說腳扭傷需休養一個月無法工作加上修理機車的費用和復健費
機車是一台老機車都快報廢了根本不值錢
同事也知道大嬸獅子大開口但不和解會被告過失傷害
我們都叫他付錢了事,時間成本和跑法院算下來沒比較划算
但同事心有不甘不想姑息大嬸寧願掏錢打官司
請問這種案子需要到打請律師官司嗎?感覺蠻單純的
如果真的要請律師來打官司律師費大概多少?
azo2ka wrote:
同事開車A到一位大嬸...(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