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內幕202209

新北地院書記官的心聲


7/27下午,閱卷室通知莊*兆
(以下以莊先生替代)要閱卷,並把電話轉給莊先生,讓我和他說明。
因為他並不是本件當事人,上週已請示事務官,事務官表示需要出示委任狀,而莊先生堅持他是利害關係人,現在就要閱卷,否則報警。
站在書記官的立場,事務官既已指示需要委任狀,表示他並非本件擁有閱卷權利之人,所以我拒絕讓他閱卷,我沒有錯。
莊先生起初揚言要報警,後來開始失控用各種情緒性污穢的字句攻擊我,我把電話放在旁邊,他吼完便掛上電話。
接著,閱卷室人員招架不住,來辦公室找我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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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我向閱卷室人員說明,必須要有委任狀,因為他並非本案當事人,且須經事務官批核才能閱卷。
而可想而知,這位紅遍司法界的莊先生豈可能就此罷休,他立刻生出了委任狀,請閱卷室人員第二次來辦公室找我,那麼,在當事人不在場的情況下,憑空生出的委任狀,是否適法,各位自行評斷。
所以我依然堅持,請具狀聲請,並經事務官核可才予以閱卷,我同時也試圖通知事務官,但聯繫未果。
不久,閱卷室再次來電,莊先生揚言,如果找不到事務官,不讓他閱卷,他就要報警。
我認為自始至終,我沒有做錯任何一件事,所以他要報警,要無理取鬧,就由他去。
而後,莊先生真的報警,閱卷室第一時間通知了我的直屬股長A,直屬股長A告知我莊先生真的報警了,警察可能會來,然後~~~~~~沒有然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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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當日科長休假,我接到了代理科長-股長B的關切電話,他知道莊先生報警要找我,瞭解了一下事情經過,他說沒關係,警察不會來找我,閱卷室文書科那邊會處理,閱卷那邊是文書科的職責,應該要通知找值星庭長出面,我沒有做錯,不用擔心,有什麼狀況再通知他。

當時,我是那麼相信代理科長-股長B所說的一切。
最後,西側大樓庭務員進來通知,莊先生帶著警察在報到處說要找我。
姑且不論到底是閱卷室?還是法警室?
容許莊先生帶著警察,擅自告知書記官位置,並讓他們侵門踏戶到西側大樓找人?
我在第一時間打給代理科長-股長B,
喔對了,在我的辦公室,也就是事發現場,一直有一位默默不表態的直屬股長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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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訴代理科長-股長B,警察真的到西側大樓說要找我了,該如何處理,代理科長-股長B很明顯慌了,結結巴巴地說:「他..他們怎麼這樣處理?
警察..警察不能這樣來找人..」。
我問:「那我該如何處理?」
代理科長-股長B:
「先通知法警,請法警到場處理。」
我:「請法警到場處理嗎?」
代理科長-股長B:「請法警『偕同妳』處理,等法警到了你再出去。」
他強調了「偕同」,他說法警到了我再出去,意即,我被代理科長命令出去面對莊先生。所以當法警到場時,我出去面對了,我覺得反正我也沒有錯,那如果依照長官指示,我應該出面處理,我就出面,順帶一提,法警室的業務主管是官長,法警長跟科長平行,代理科長-股長B不是陳報官長指示法警室如何處理,也不是以科長職位協調法警室如何處理,而是命令我這個基層書記官
自己通知法警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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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報到處,莊先生帶著兩名員警,
法警室來了1名法警,莊先生見到我,劈頭就是一陣暴怒斥責,說我瀆職,不讓他閱卷,甚至是說我沒家教,其餘內容我被罵到忘記就不贅述了,
就這樣在人來人往的報到處,我被莊先生重複著同樣的話羞辱,是總務科同仁經過,看不下去而出面制止莊先生繼續口出惡言,而我繼續聽著他滿口荒誕,堅決不讓他閱卷。
叫我出面給莊先生羞辱的代理科長-股長B,沒有出現。
一直沉默的直屬股長A,躲在門禁內看著一切發生,就連莊先生中間一度差點失控,
警察都靠上來的時候,直屬股長A,在門禁內看著,不為所動,在我身邊陪伴我的,是庭務員,是見義勇為的總務科同仁,是辦公室學弟。
在現場周旋的過程應該至少半小時以上,
曾經有同事看不下去,和旁觀的直屬股長A說,這樣下去應該不是辦法吧,可是,
得到的只有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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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看到這裡的大家,會跟我有同樣的疑問,為什麼莊先生可以帶著警察,這麼輕易就侵門踏戶闖進法院?
閱卷室遇到民眾非理性陳情,為何沒有通知法警室、政風室處理?
沒有陳報文書科長?
閱卷室就在為民服務中心旁邊,
莊先生在咆哮喧鬧,為何沒有任何一位法警處理?
或通知政風室?或陳報官長?
為什麼莊先生都帶警察直闖法院要找書記官,官長不知情?庭長沒有出面?
是不是以後民眾只要胡鬧,報了警,就可以想找書記官就找書記官,想找法官就找法官呢?
我也想問,不過很抱歉,我迄今仍未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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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先生後來離開了,我依然堅持沒有讓他閱卷,我認為,如果今天他帶了警察來,
就可以見到他想見的人,達成他想要的目的,那麼,他將會更加肆無忌憚,今天是我,改天呢?
又有誰會接到他的案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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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結束後,回到辦公室,再也忍不住委屈,終於崩潰了,我介意的不是莊先生如何囂張,而是,平常開口閉口有事就跟他報告他會處理的長官呢?
怎麼堂堂一個新北地院,這麼多人,
遇到莊先生,沒有任何一位長官出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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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莊先生羞辱完之後,代理科長-股長B終於出現了,他說不好意思,科長休假,他有事耽擱了,所以沒有出面,對不起,讓我受委屈了。
身為一位基層書記官,我不敢去臆測長官所言是否屬實,是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
才會在當事人已經帶警察來現場的時候,
消失了半小時以上。
我就單純地問一句,那,怎麼你們就沒有人願意往上陳報?
聯繫官長、庭長,或你認為應該負責的文書科出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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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科長休假回來,找我瞭解了此事,
他是唯一願意坦承主管處理確實有疏失,
並認真向我道歉的長官,可是,也是事發當時唯一休假並且不知情的科室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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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事發迄今,除了科長,我沒有得到任何該為此事負責的主管出面道歉,告訴我為什麼,自始至終,沒有人願意出面處理,抑或是有人告訴我,這件事將會如何向相關人員究責。
事發當下,身為主管的你們,退縮了;
而事發之後,卻是依法不在場人替你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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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將事實血淋淋攤在陽光下,會得到怎樣的對待,我只是覺得,有非理性民眾在法院鬧事,不應該命令書記官去被當眾羞辱;
不應該永遠,都是基層書記官在犧牲。
這次是我,下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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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2022-09-30 20:3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司法 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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