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I的促進活動清單包括2項電池製造業務活動:
- 活動4.8.3.1:電池製造
- 活動5.2.6.1:高能量密度電池製造
具有電池或模塊製造過程的合格電池製造商有資格對無法在泰國生產的原材料和基本材料享受 90% 的進口關稅減免。關稅減免將以在每年的基礎,總計可延期5 年,從原來的2年延長。自首次進口原料之日起,核准期限為1年。
現有的 BOI 項目也可以通過準備項目修改表、澄清信函和參考文件提交給 BOI 辦公室來以便申請延期。
[1] Section 16 and Section 30 of the Investment Promotion Act, B.E. 2520 (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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