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大家朋友的店面做飲料業最近要續約已經租11年.但是房東說因為我們有營業要跟我們多收營業稅.要讓我們繳給房東過去十年的營業稅金.如果不繳房東說房租漲3000現在.就是要我們吞過去十年的稅金或是漲租3000二選一說他們有過去十年的單據.這樣房東作為是否合法.因為當初要簽約房東已經知道我們要開飲料店現在我們也有固定繳稅給國稅局.所以想請問大家的看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