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商標法~有侵權罰金👉以倍數計算!
最近這商標侵權新聞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侵害洪瑞珍商標 洪家手作負責人夫婦各判刑6月】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24236
2018年7月 #洪家手作三明治 曾因商標權爭議,判決其無法再使用關於與”洪瑞珍” 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權利
在2019-2020年間,卻又因其在店面使用「洪瑞珍」、「HUNG RUI CHEN」字樣與「洪瑞珍」置於圓圈內的圖案,而再次侵害到「洪瑞珍」的商標權,並遭起訴!
新北地院一審認為,「洪瑞珍二代店」不屬於描述性合理使用,認定違反商標法!一審各判6月徒刑!
以洪瑞珍二代店名義攀附正店,法官認為已不能算是”描述性合理使用”!
判決全文請參「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0年度智易字第7號」
❤️提醒各位老闆,在使用商標時,先確認是否有和自己相同或近似的已完成註冊商標、並作為行銷使用,否則一不小心可能會侵犯到他人的商標權益!
#讓您品牌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申請商標找眾律提升您品牌保護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