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紅到琅琅上口時,卻可能讓您商標通用化進而喪失商標權喔📣

各家業者都會將自家品牌的商標大力行銷已爭取消費者的青睞,當紅到大家琅琅上口您的商標名稱時,您註冊的商標名稱卻可能變成大眾指稱該商品/服務的「代名詞」,甚至消費大眾把您的商標當成生活中好用的動詞時,那就要小心了!像之前網路搜尋引擎Google也曾面臨被當作通用名稱之危機(例如: google一下) ,知名Adobe公司的影像處理軟體「Adobe Photoshop CC」也是苦主,所以創業老闆們要積極維護自家商標權利,並訂定規範商標之使用喔!
例如:
1.冰棒(popsicle) - 已成為「冰棒」的代名詞
聯合利華的子公司Good Humor-Breyers Ice Cream Company註冊的商標,現在已是美國泛指任一種品牌的冰棒。👄(What flavor popsicle is your favorite?)
🔴看他們的官網 https://www.popsicle.com 會發覺他們對旗下各冰棒品牌之已註冊公告的商標名稱,在用於廣告之使用或描述商品時,都會在右上/下角使用®標示,以告知消費大眾此為商品或服務使用的商標,而非商品的通用名稱。
🔴Youtube頻道-BrainStuff還作了一集,幽默介紹該如何使用Popsicle®~XDD
【What'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A Popsicle And Ice Pops?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gLdg9SJoDU
2.德國拜耳藥廠的阿斯匹靈(aspirin)- 已成為「止痛藥」的代名詞


📣品牌紅到琅琅上口時,卻可能讓您商標通用化進而喪失商標權喔📣
2022-05-04 17:56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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