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法的問題

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沒打3劑禁跟團」旅行業罵爆!陳時中道歉:沒溝通就宣布

不滿指揮中心上周突然宣布4/22起參加旅行團必須打滿3劑疫苗,造成旅行社出現退團潮損失慘重,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等團體,今天(19日)聯袂開記者會,質疑政府的防疫政策雙標,而且這項政策可能造成國旅市場上百億營業額損失,喊話請政府立即啟動旅行業續航計畫,給予紓困和薪資補貼,否則下半年恐怕會倒掉很多旅行業者。

旅行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蕭博仁表示:疫情發生兩年多,旅行業早已進入加護病房,好不容易年初有國旅券振興旅遊市場讓他們可以做生意,但面對5、6、7三個月的旅遊旺季,政府15日又無預警地宣布要打滿三劑才能參加旅行團,隨即引發消費者的退團潮,讓旅行業再度進入加護病房,要這些旅遊業回聘的員工何去何從?呼籲行政院趕快啟動旅行業續航計畫,照顧旅行業在防疫政策下的勞工生計,一直到國境解封。全聯會也質疑政府政策雙標:為什麼沒打三劑可以搭捷運、搭高鐵、看電影卻不能參團旅行?

旅行品保協會理事長許禓哲也控訴,在指揮中心突然宣布參團限制後,兩天內旅行業炸鍋,訂單退掉5成,估計後續可能會退到8成,而且在此之後可說是買氣全無,而這些要求退團的旅客,多半都要求全額退費,不願支付任何必要費用,交通工具和飯店都不能退款也不能延期,或者消費者只願口頭表示打過三劑疫苗,業者又不能強迫他們出示小黃卡,這些糾紛旅行社都沒有辦法處理,而且收的訂金根本無法支付實際損失,希望政府拿出魄力來幫助旅行業。品保協會抱怨,觀光局雖然有找旅行業者開會,補充相關指引,但旅行業和民眾都霧煞煞,糾紛層出不窮,若照疫情前2019年的旅行業的產值來估算,這次三劑令,可能將造成國旅市場一百億營業額的損失。

旅行業也對政府喊話:希望政府立刻處理這次政策所造成的民怨,對艱困產業的定義,也應該以機場的人流是否回復到八成為標準,否則旅行業就應列為艱困產業,並希望政府五月起立即啟動旅行業營運薪資補貼,並加大力道振興團體旅遊。






國家賠償法的問題



請問可以對陳時中提出國家賠償嗎?
2022-04-20 0:25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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