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需要知道怎麼處理員工在泰國退休的事情,否則很容易無意中違反法律。以下為員工在泰國退休的基本規定:
- 在泰國60歲退休是否為強制退休?
《勞工保護法》規定即使公司沒有規定員工的退休年齡,員工退休後仍可領資遣費。依《勞工保護法》規定員工在以下情況也有權獲得遣散費[1] :
A. 雇主與員工約定或雇主規定員工退休。根據佛曆2541年(西元1998年)《勞工保護法》規定應視為終止勞雇關係。
B. 如果雇主和員工之間沒有退休協議或計劃、或者退休協議或計劃超過 60歲。年滿 60歲以上的員工有權向雇主表明退休意願,並自表明意願之日起30天後生效,雇主應支付這位退休員工資遣費。
因此可以導出結論,如果公司規定65歲的員工必須退休,這樣是可以的因為此協議未違反《泰國勞工保護法》。但是依《勞工保護法》規定,60歲以上員工有權通知退休意願。前述意願自員工表明之日起30 天後生效。
- 如果雇主因員工退休而拒絕支付資遣費會有什麼後果?
[1] Section 118/1 of the Labor Protection Act B.E. 2541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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