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有一個例子
女方家背景正常小康家庭,男方無任何原生家庭資產,就是孤身一人
男女雙方收入差不多3-4萬,不打算(沒辦法)生小孩。
這樣若是男方嫁到女方家後,在法律上,繼承權利是不是等同孫子?
假設女方家有個孫子
1.父母走後=>女兒,2.女兒走後=孫子
孫子繼承順位為2
同樣的孤兒男方
1.父母走後=>女兒,2.女兒若不在=>身為配偶的男方
男方繼承順位也是2
法律上是這樣運作的嗎?
只要能證明有一同扶養就可執行代位(配偶)繼承
版主的第一假設
假設女方家有個孫子
1.父母走後=>女兒,2.女兒走後=孫子
父母走後理當女兒繼承
女兒如果還在婚姻狀態下女兒的繼承人是配偶(老公)+她的子女
版主的第二假設
同樣的孤兒男方
1.父母走後=>女兒,2.女兒若不在=>身為配偶的男方
是的,可代位女兒繼承遺產
所以媳婦或女婿只要是在配偶死亡前還有婚姻關係
並能證明有協同扶養父母即可代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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