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三個人,當時在同一間公司上班,我負責修理機器,另兩位林男與王男為業務人員 (我們都很熟)
其中林男於2020年中離職,並於2020年底與別人成立公司,該公司經營項目也與先前公司相同,有負責維修機器.
2021年3月,王男接獲客戶機器損壞要進行維修,當時公司報價給對方,但客戶認為價格太高,並拜託王男介紹是否有其他公司能進行維修,因此經過客人同意下,王男介紹了林男公司,以進行維修.
王男與林男連繫後,因為當下無法直接碰面,因此當時請我的老婆協助將待修品從王男手中送到林男公司. 之後維修狀態全部由王男與林男聯繫!! 並維修完成.
現在三位皆以離職,分屬不同公司, 但前公司知道這件事情後,想要提告,
請問這件事情上,我們三位加上我的老婆,各自觸犯甚麼法律?
ps:公司維修大約5萬元, 林男公司維修大約3萬元!! 且當下是客人堅持要找外面便宜維修廠,因此王男才介紹.
因為我的維修技術很強~ 公司一直怕我出去外面任職,所以目前一直再逼問王男,這中間是否我有參與,當下我並沒有參與,但我知道此事,且我老婆有協助他們送貨. 但就怕這樣也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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