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跟大陸賣家買東西,不是淘寶蝦皮這種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是對方公司的網站
當時已於交易第二天代理支付寶匯款給對方
,因為對方已經拖快半年了之前也說東西是定做,但覺得半年真的太久,每次問對方都是說這幾天但都是拖幾個月,之前對方有說中途可隨時退款退費,但怕他又變成不給退,要馬就是退錢又會拖延(有懷疑他是不是詐騙),我是有之前代理支付寶的匯款交易紀錄截圖,我想問
如果我因為等太久商品不想要了並已有想終止交易,但對方不還錢 應該已經構成詐騙了吧,而對方是大陸人,他不還錢的話怎麼把錢要回來? 要找自己台灣機構幫忙處理還是得直接找大陸的詐騙申訴管道求助?
請問有經驗的大大們或是這方面的律師能夠幫我解答嗎 謝謝!
gvoaaaaa wrote:
如果我因為等太久商品不想要了並已有想終止交易,但對方不還錢 應該已經構成詐騙了吧
詐欺罪沒有那麼容易成立喔,
首先,對方必須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再來,對方必須是"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如果只是因為交易時程太久導致買方想取消交易,
而賣方因為可能商品已經製作到一半而不願意取消交易,
這樣是不會成立詐欺罪的。
因為在雙方成交的當下,賣家並沒有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簡單的說,成交的時候,賣家收你這筆錢並沒有違法,而且也不是用詐術讓你付錢,
所以不會成立詐欺罪。
頂多,就是看雙方的交易契約內容有沒有規定甚麼情況下買方或賣方可以終止交易,
然後現在有沒有滿足條件罷了。
當然,因為你是上對方公司網站購買的商品,
形式上應該是有符合消保法規定的通訊交易,
也許可以主張消保法19條的解除契約。
這時候,因為交易契約已經解除,所以對方之前收你的錢,就屬於不當得利,你可以請求返還。
當然,對方也有可能因為當初有約定是訂製的商品,現在已經作到一半,
而要求你回復原狀,跟你收取適當的金額。
不過以上是針對台灣這邊的規定,
而對方在對案,那就要看看對岸有沒有相關的規定了。
這部分可能是要找對岸的檢警機構報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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