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代表處介紹

泰國代表處介紹
在泰國設立代表處也是一種公司型態。此為非貿易企業,即不能有收入,並由在國外的母公司支援。

以下為泰國代表處的特點:
  • 營運費用由總公司支付;
  • 不能藉由提供的服務產生收入;
  • 不能接收訂單或買賣;
  • 不需支付企業所得稅。

在泰國設立辦公室需要:
  • 申請書;
  • 公司宣誓書影本;
  • 代表處負責人的護照影印本及非移民簽證或入境章證明;
  • 代表處負責人的委託書

所有文件需在泰國外交部認證。


另外代表處有被禁止從事的業務,像是:
  • 代表總公司或相關企業進行採購或相關活動;
  • 代表總公司或相關企業接受採購訂單;
  • 檢查及控管非總公司或相關企業商品的品質及數項;
  • 針對非總公司或相關企業生產或售出的商品提供意見;
  • 向非相關企業的產品提供意見;
  • 向非相關企業提供企業報告;
  • 提供安裝及維護的售後服務。

在泰國設立代表處有優勢,像是:
  • 可以由外國人100%持有;
  • 不需要支付企業所得稅;
  • 設立時不需要支付規費;
  • 不受「每四位泰籍員工才能聘僱一位外國員工」的規定。

本文同步發表於https://0rz.tw/bt7Io。
2021-04-20 20:5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泰國 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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