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9日泰國內閣通過《”泰國民商法”》關於利息的修正草案,以符合現今的經濟狀況。
以下為本次《泰國民商法》修法內容介紹:
- 標準利率
案子舉例:
第7條像是違反法律時適用的一般利率。舉例來說,如果你的車被他人損毀,你可要求賠償以及最高3%的利息利率。
- 逾期還款利率
依目前《泰國民商法》第224條規定,如債務人違約,除非其他法律允許債權人要求更高的利率還債,債權人以每年7.5%的利率收取違約利息。新的逾期還款利率會減至每年5%,但債權人可依法調高利率。
案子舉例:
第224條僅能適用於金錢債務。舉例來說,如有人向你借錢,如利息利率記載在合約裡,最高可為5%。但如合約沒有記載,利率僅能採第5條規定,最高3%。
- 債務人有責任分期還款的利息利率
新的《泰國民商法》新增第224/1條。依此法規定,如債務人未能分期還款,債權人僅能根據違約分期付款的本金請求違約利息。如合約的條款違反本條規定則為無效。
須留意的是新的利息利率只適用於本次修法生效之後的債務或分期債務,在新法生效前的利率並不受到影響。新法依2021年4月9日《泰國民商法》緊急命令於2021年4月1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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