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2層透天還能完全隔絕,勢必2樓的有另外做樓梯上樓或~拿出房屋產權和土地產權看看如果當初已經將產權完全分割,當然就沒責任如果共同共有,哪就~~~~一般公寓大廈屋頂屬公共產權所以必須共同分擔至於用與不用或能不能通行必須由法院判斷所以~先繳,如果心有不甘就去調解或上法院
08560 wrote:有一棟2層樓的房屋,甲住一樓,乙住二樓;一、二樓完全隔絕互不相通。今日乙要修繕屋頂,向甲要求分攤修繕費用,甲是否需要分攤? 完全隔絕互不相通,也就表示一樓不會上二樓的屋頂,那一樓為何要分攤?如果以公寓來看,一樓的根本用不到屋頂,二樓至其它各樓層要修繕任何東西,根本不會去找一樓分攤修理費。如果以大樓來看,一樓的幾乎是店面或獨立進出口,除非一樓有地下室停車場的產權或使用權,一樣不會去一樓分攤相關費用,除非一樓的人進出要經過公共區域。
把地契、房契拿出來就知道不管用不用都是建物的一部分就有分攤的責任真要分的這麼清楚如果一樓不攤,二樓擺爛,最終一樓也是受害更糟的是,二樓擺爛故意卡你,不讓你上去修冤冤相報何時了別忘了,一樓是在人家腳下樓上故意搞你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