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是在南部,
家裡沒有不動產所以只能租房子,
我上有兩個哥哥,
大哥未結婚和父母一起住,
二哥已結婚養育2個孩子住外地,
我自己也在北部租房子工作。
老爸目前將近70歲,
已退休且領完一次給付老人年金,
但因為以前中風以及幫二哥分擔結婚費用,
所以自己的老人年金也所剩不多。
老媽目前66歲,
日前也辦退休月領老人年金,
但月領的金額也頂多只能付房租就打平了。
所以現在父母的生活費收入來源如下:
1.剩下的積蓄(幾十萬元)
2我每個月都匯給父母1萬元
3.大哥每個月給5千元
父母的積蓄總是會有用完的一天,
但兩老的生活費不光是伙食,
還有水、電、瓦斯、電信、生活用品等費用,
就算用110年最低生活費13341元/人去算,
兩人至少也要27000元,
15000-27000=-12000
怎麼看都是透支的狀態,
而且父親身體不好要常常去醫院拿藥吃。
我月薪5萬多,
住外面先扣掉基本的房租和水電1萬,
給父母1萬再扣掉生活支出,
一個月頂多存個2萬元。
大哥月薪3萬多,
住家裡不用付房租,
下班回家和放假在家也都是母親煮飯給他吃,
但是一個月也才給5千元。
二哥月薪4萬多,
住的房子是二嫂的父親名下的房子,
所以不用付房租,
他要養兩個小孩,
二嫂也有出去工作分擔開銷,
由於父母覺得他還要養小孩子很辛苦,
所以要他不用給家裡寄錢。
我現在不滿的點在於大哥給的不夠多,
雖然他賺的比我少,
但他住家裡也不用負擔其他開銷,
至少也要跟我一樣金額
我父母還為此唸過他,
但他依然故我。
二哥雖然有養育小孩子,
在法律上雖然可以減輕給父母撫養的費用,
所以少給一點是沒差,
但一毛錢都不給我覺得說不過去。
我只求二哥多少能給個幾千塊,
他少給的我可以承擔下來,
而大哥只要給個1萬元即可。
小弟想請教各位,
該如何讓他們心甘情願自己掏出錢給父母撫養費呢?
說到底是一家人,
金額也不是多大,
能夠避免走法庭我還是想避免,
如果最後我的兩位兄長還是不願意分擔父母的撫養費用,
那是不是只能走法庭的途徑呢?
雙面浪人 wrote:
>月領的金額也頂多只...(恕刪)
其實現在3房1廳2衛的房租加上管理費大約為1萬3左右,
主要是我媽月領的年金也不多,
所以就算再換小一點的房子也頂多省一兩千,
住的也未必舒服,
所以就撇除這個想法了。
我的想法是父母活到六、七十歲了,
一輩子都在為我們做孩子的付出,
如果連他們晚年都要靠自己出去工作才有一口飯吃,
那我們這三個為人子女的怎麼還有臉活在這世上?
我自己一個人當然有辦法供他們吃住,
但要我犧牲自己成全兩位兄長,
好像也沒這個道理。
目前整篇看下來大概是無解了,
看起來找法院調解協商才是最好的解決方案,
也很感謝各位的意見和回應。
escudolin wrote:
〉〉〉這只能關起門來(恕刪)
我曉得會按經濟狀況分擔,
但不管怎麼分擔,
相信會比目前的狀況好,
主要還是日後要說服我父母來面對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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