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現周遭有些人喜歡把自己沒吃完的藥拿給親朋好友吃,也有一些朋友因為本身服用的藥物有管制醫生不願意多開而拜託親朋好友幫忙看診拿藥! 像這些情況萬一吃藥的人吃出問題「例如藥物過量掛了」那提供藥物或者用自己名義去拿藥的人在法律上會有什麼責任?
把藥給別人吃,吃出問題一定會有責任!!....現在連開車載人,出車禍都要負責了.你說呢??只是現代資訊發達,藥品資料網上都查的到,大都藥品都有安全劑量,就跟市售成藥一樣,一般家庭感冒,消炎,止痛,腸胃藥....都通用!!...更有醫生愛開"保健藥",什麼阿立他命...醫院.藥廠要業績啊,台灣人的胃口被養大了,一次不拿三天藥,下次不來看這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