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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機車擦撞行人被控肇事逃逸,請問我該怎麼做?

在我騎機車準備回家要上人行道時,入口有點窄,我看前面有人要走過來但我想說我先騎上去好了,結果後照鏡擦到路人的手臂,我從後照鏡看他有沒有什麼反應,看他在查看自己的手臂,我停下來轉頭示意不好意思,他走過來說:「你怎麼可以騎上人行道,你現在是想肇事逃逸嗎?」我說沒有並道歉,然後他就用手機拍我的車牌,然後說他要去驗傷然後報警告我肇事逃逸,然後他就走了。我當下有點嚇到,以前也沒這方面的經驗所以沒有反拍他的樣子,也沒報警,沒有讓他先走撞到他是我不對,騎上人行道是因為我家就在那,停車的地方也在人行道上面,他當時也沒閃開,我有停下來應該就不算肇事逃逸?後來也是他先離開的。我不知道他是真的很生氣還是有存其他心,但我真的沒有逃逸。只是我怕我沒有證據,所以想說是否該先調閱監視器來保障自己,聽說監視器7-14天後會被洗掉,只是當時沒報警沒做筆錄可以調監視器嗎?我現在有點擔心我要賠的錢有多少,會上法院,會有刑責嗎?><
2020-09-23 2:1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擦撞行人
先去警察那邊備案啊
跟警方解釋來龍去脈

就算對方要告你肇事逃逸
也要有證據
若他真的去報警了
警方也是要調監視器來看
只拍你車牌 並不代表什麼

如果這樣也要賠錢
那我每天都去人行道走
等人撞好了
medii wrote:
在我騎機車準備回家要...(恕刪)

你沒報警,
他隨時可以告你 ,
機車不可以騎上行人道。
趁他還沒有告你之前先到警察局派出所報案。
medii wrote:
在我騎機車準備回家要(恕刪)

先去警局備案
說明是對方先自行離開的
並非自己肇事逃逸
medii wrote:
在我騎機車準備回家要(恕刪)


我覺得不要教你如何應對
你以後才會改
我家在在那所以可騎上人行道

這........................................

除非斜坡他雞拔毛有夠斜以外這可理解......
其它情況下請用牽的
medii wrote:
在我騎機車準備回家要(恕刪)


對方只是想要報存證據而已吧

當下你應該要道歉並主動詢問是否需要送醫

如果都沒有,就等對方聯繫吧

有互相溝通就不算肇逃

但過失傷害還是有的
medii wrote:
在我騎機車準備回家要...(恕刪)

他如果要告你會去驗傷及報警調監視畫面,如果只是「碰到」要驗出什麼傷我很懷疑,而調監視畫面會因此證明是他先離開現場而不是你,如果他在畫面存檔期限後才去申請因而調不到畫面那正好變成證據不足!

我勸你去裝個行車記錄器(裝頭上)比較能安心!

至於「備案」則沒有任何意義,因為在法律程序中並不存在「備案」這個邏輯,而你去警方那備案說穿了對他們而言只不過是「訪客記錄」的意義而已!
carlo2013 wrote:
我覺得不要教你如何應對
你以後才會改
(恕刪)


我教一下好了,
因為你未必認得對方長相,
準備大紙板把你po的文內容抄下,
站那個坡道幾天等著對方來認你,
然後寫和解,寫完就沒事。
期間可能會有記者來報導,
你還能沽名釣譽個佳話美名。
白頭貓 wrote:
(恕刪)
至於「備案」則沒有任何意義,因為在法律程序中並不存在「備案」這個邏輯,而你去警方那備案說穿了對他們而言只不過是「訪客記錄」的意義而已!

話是這麼說沒錯
但是
算起來樓主是「加害人」
那去警局說要「自首」囉?

不是被害人要怎麼報案拿三聯單

自首得減輕其刑
比被動等對方來告好
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
要搞成這樣 我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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