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概描述:某店家,還是在稅務局供民眾查詢公開資料上註記"有開統一發票",實際現場(包括朋友也曾去過)都無開發票,也並沒張貼"免用統一發票"貼紙,經過幾次消費也著實在櫃檯又有擺放發票機?!
登錄註記請國稅局查驗,也有公開紀錄進度供查詢;事隔多日好玩的是...已查無資料,而先前的原店家也只是換湯不換藥改了名,還是先前在其他地區已"歇業"的店家名單換了名字過來,就好端端標註在原地址?!
後來稍微查看過往有關"漏開發票"關於民眾跟檢調單位的過程,真讓人汗顏...
納悶的是:也不是愛計較,就為什麼開店者既然照公定法規下營業,卻是用一種遊走的途徑,既然如此,店家提供服務也將消費金額賺盡,消費者也有拿發票的權利吧?!
諸如此類的,隱藏在社會上的權利義務到底最終是關情打點好.萬事沒煩惱,消費者難道就除了上訴(看準民眾多半不明瞭)要不就吃鱉,法條跟檢驗到底是站在哪條基準點上呀
各位消費者,你們有遇過類似的不平的事嗎?
這件事,文末還沒去問個所以然,會再去追問所以呢?,是說我這人就對不公不義的事很厭惡阿!
只要有金錢回流都好說話,反倒是社會下的每個螺絲大把大把獻上體力還得不到半點支援
也不知道這樣的文該放在哪區,也許想知道還可以怎麼做?媒體?或是更有力量的單位
知道這或許又是打水漂,就是想讓相關單位該去重視這樣他們覺得不是多大的問題
就是因為很多的不起眼息事寧人的舉動才造成未來可能的大事件..唉
大家又會是怎樣看待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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