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人竊取物品開偵查庭 嫌疑人當庭堅稱誤拿非偷竊 但是物品是驚數日後由警方通知到案才歸還 檢察官並沒有將案件轉介至調解委員會 對兩造詢問些問題後請回 像這樣狀況還有可能再開偵查庭嗎?或是直接偵結 因我物品有毀損,目前也不知道該如何求償
kennywel0824 wrote:被他人竊取物品開偵查...(恕刪) 若已經問清楚就沒有必要召開第2次偵查庭檢察官可能起訴或者是不起訴。大概兩3個禮拜才會有結果等到刑事庭結束有結果後你可以到民事庭控告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