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五月底某日早上6點多在友人家中飲酒完畢正欲返家,下樓等待公車時坐在候車椅上看見一年輕人正在飲酒,印象僅止於此,記憶中並無任何口角發生(事後回想似乎有問對方:「你這麼早就在喝啤酒喔」)然後,清醒過來之後我就在急診室了。醫院開立驗傷單給我,鼻樑骨骨折,左眼角撕裂傷。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我採「坐姿」先動右手從對方背部或頸部揮出手臂,對方也閃避過了,因我當時飲酒過量,以當時意識狀態及體能狀況並無能力造成對方任何身體上的傷害,除了右手臂揮出,再無其它動作,對方亦未因此而受傷,但接著監視器畫面顯示對方對我頭部施以連續重擊,導致鼻樑骨斷裂及左眼角撕裂傷,因我當時大量出血,對方也逃之夭夭了。本人遭重擊後有人報警處理,救護車將我送往急診室進行初步治療。(警方業已循線找到施暴者,係我友人住家同一棟住戶)。因為本人當時飲酒過多
記憶已斷片,以當時的酒醉程度及意識清醒程度都已無法保護自己,任憑施暴。
想請問
1 對方的傷害罪成立嗎?
2 關於畫面中我先出手的部分(但對方以閃避)是否對我構成不利要素?
3 以監視器畫面來看,我可否主張此事件只有對方為施暴者,並無防衛正當性?亦或者實務上只會判防衛過當?因為侵害已過去之報復行為,不得主張正當防衛不是嗎?
4 民事求償的部分,包含醫療費用、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精神撫慰金,一般實務上可否順利求償成功?
以上
2. 關於畫面中我先出手的部分(但對方以閃避)是否對我構成不利要素?(雙方各持己見 民事賠償有證據受傷比較重者贏面大)
3.跟生病一樣需要專業把脈 ....搜尋免費諮詢參考對照自己情況或是花錢諮詢
4.盡速了解假扣押~即便民事賠償判決下來 對方混混身無分文脫產或是轉向對方.... 那真的要追討麻煩 只剩刑事處罰對方而已~搞不好易科罰金~
傷害他人身體,已不是輕罪了
刑事程序
看你用詞程度不低~應該有能力事蒐尋吧 蒐集受傷程度證據 先提刑事訴訟吧~
還是要花大銭百萬請律師出庭打一樁幾萬不等的民事賠償
我是外行上來七嘴八舌

ming052930 wrote:
如果是我~~我一定打死你.....今天對方是女的話..你連對她做過什麼自已都不知道...
我們不倡導暴力
但是我跟你有同感
喝完酒什麼都不記得了,幹了什麼卻被監視器拍得一清二楚
今天只是坐著揮拳,哪天身上剛好帶著水果刀,酒醒後什麼都不記得…
一想到我就覺得不寒而慄
遇到渾身酒氣的人要閃遠一點
不客氣你要刑事立案了沒?.......
簡單化不用顧忌太多了!告訴警察機關立案我要上法院控訴或者法院直接提告(法院有輔導刑事訴訟....)
你就照流程跑。 據實陳情 法院會依雙方自述、筆錄、錄影、就醫診斷書,會幫你裁量定奪。比較經濟快速 !
等刑事案件判決下, 在好好著墨拿判決書.新資.就醫證明.交通費二年內在向民事法庭提民事告訴....
我外行沒經驗語文表達能力跳針~你參考 參考
我看法:依你自述情況與監視器錄影情況對方不算防衛 , 受暴者(你)意識薄弱應該屬反抗言語騷擾行為無意傷害對方 ;對方有甚麼理由加以施暴手段還重重一擊;是否還構成殺人未遂疑慮我就不知道, (你)有使對方受傷嗎? 別讓你個人生命 健康權益睡著了~
以後判決下來債務不履行的話~就往他日後工作薪資追討 夫妻關係 繼承等方面著手 執行債務追討 追~追~追(曠日廢時)
傳統觀念施暴者不願賠償喪失薪資所得與勞動力 交通費 ;刑事訴訟可以使對方有記錄 爾後與人有暴力行為視為累犯~
遭人暴行打傷,可提出哪些權利?
被打受傷, 透過法律途徑該如何求償?
容許我題外話
喝酒容易誤事 無法克制早早戒掉比較好 碰到鬱悶就想喝酒釋懷 人生容易掉入深淵
一黨專制中國這麼追求西方觀念:
刑事程序价值论:程序正义与人权保障 .....>>>几乎所有的宪政国家都在宪法中规定了,有关刑事程序的内容。可见,从这个角度说,称刑事程序法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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