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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生病之後的照顧與未來扶養問題(法律求助)

各位大大好,

小弟近期遇到一個問題,由於親戚那邊可能會提告,所以想先上來詢問一下網友們的意見,謝謝.

問題:父親生病之後的照顧與未來扶養問題

我們家共有三個小孩,我在家中排行老大,父母在我國一時離婚,當時弟弟剛準備要上幼稚園,就跟著母親北上投靠阿姨,由於離婚之後,父親時常在外花天酒地,對我跟妹妹不理不睬,我跟妹妹於事件發生後的5年內也陸續北上投靠母親,由於當時未成年,所以父親放棄了我們三個小孩的監護權,都轉交給我母親.

父母離婚之前,我跟妹妹的學雜費與生活上的費用是由母親供應,父母離婚之後的五年內,我跟妹妹的學雜費與生活上費用則是由爺爺奶奶供應,之後大學費用則是各自辦理助學貸款,就成長的過程之中,父親從未提供過我們三個小孩教養相關費用的金援,也未曾主動關心過我們三個小孩的狀況.

父母離異這件事情距離至今,也有20年左右了,也以為往後不會有交集,各過各的生活.但近期因為父親長期酗酒,導致身體不好,需開刀住院,姑姑透過奶奶希望我們三個小孩可以先擱置工作,南下照顧父親,但我們三個小孩彼此都已成家立業,有各自的家庭,家庭狀況也不是很富裕,故無法接受這種要求,加上父親自己有存款,我們希望他動用他自己的存款請看護即可,結果姑姑恐嚇我們,說我們若不南下照護,要對我們三個小孩提告遺棄罪,以及後續扶養費用支付.

由於姑姑尚未正式提告,故目前也沒有訴訟問題,也不曉得是否該直接去找律師諮詢,故在板上先請教一些有相關經驗,懂法規的大大,可以提供一些建議給小弟,謝謝.
*目前父親與奶奶同住生活,房子為奶奶所有,父親平常在市場擺攤做小生意,自身有存款,姑姑則是住在附近.

1.問題一,針對此次父親生病住院,若三個小孩未南下照護,被提告遺棄罪,是否成立?
2.問題二,針對後續的扶養,是否有辦法申請免責或者只能做到減輕?
2020-05-05 12:41 發佈
你先提告不就好了。
他沒養你。你不用養他啦。
Eron Hsu wrote:
各位大大好,

小弟近期遇到一個問題,由於親戚那邊可能會提告,所以想先上來詢問一下網友們的意見,謝謝.

問題:父親生病之後的照顧與未來扶養問題

我們家共有三個小孩,我在家中排行老大,父母在我國一時離婚,當時弟弟剛準備要上幼稚園,就跟著母親北上投靠阿姨,由於離婚之後,父親時常在外花天酒地,對我跟妹妹不理不睬,我跟妹妹於事件發生後的5年內也陸續北上投靠母親,由於當時未成年,所以父親放棄了我們三個小孩的監護權,都轉交給我母親.

父母離婚之前,我跟妹妹的學雜費與生活上的費用是由母親供應,父母離婚之後的五年內,我跟妹妹的學雜費與生活上費用則是由爺爺奶奶供應,之後大學費用則是各自辦理助學貸款,就成長的過程之中,父親從未提供過我們三個小孩教養相關費用的金援,也未曾主動關心過我們三個小孩的狀況.

父母離異這件事情距離至今,也有20年左右了,也以為往後不會有交集,各過各的生活.但近期因為父親長期酗酒,導致身體不好,需開刀住院,姑姑透過奶奶希望我們三個小孩可以先擱置工作,南下照顧父親,但我們三個小孩彼此都已成家立業,有各自的家庭,家庭狀況也不是很富裕,故無法接受這種要求,加上父親自己有存款,我們希望他動用他自己的存款請看護即可,結果姑姑恐嚇我們,說我們若不南下照護,要對我們三個小孩提告遺棄罪,以及後續扶養費用支付.

由於姑姑尚未正式提告,故目前也沒有訴訟問題,也不曉得是否該直接去找律師諮詢,
請直接找律師最安全,也才有最正確的資訊
故在板上先請教一些有相關經驗,懂法規的大大,可以提供一些建議給小弟,謝謝.
*目前父親與奶奶同住生活,房子為奶奶所有,父親平常在市場擺攤做小生意,自身有存款,姑姑則是住在附近.


1.問題一,針對此次父親生病住院,若三個小孩未南下照護,被提告遺棄罪,是否成立?

以你所述的情形,就我自己之前知道的,好像有曾被判過無罪的,但你們條件是否一樣我不知道
2.問題二,針對後續的扶養,是否有辦法申請免責或者只能做到減輕?

以你所述的情形,據我知道很難,但也要你爸沒辦法自己生存

認真回的就是請找律師
或區公所免費的法律幫助
因為每家每戶都不同
真的要告或有成有成立都是要考量很多情況的

遺棄罪
是說這個查一下應該就有
也有判例可以看
樓主可以找沒有相關判例
就知道自己會不會被告的成
因為愛所以我存在 wrote:
請直接找律師最安全,(恕刪)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
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

四、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且情節重大者。

感覺不是很難達成這個條件?
其實真的被起訴,收到通知出庭,舉證當初的情況。扶養權是可以避免的,反正也沒有感情基礎。個人覺得頂多最後幾兄弟姊妹出棺材錢…就算父親離開後有手尾錢,也可以拋棄繼承!不僅僅可以不要債務…也可以放棄資產喔!

因為設身處地…是我自己投射到樓主,他的東西,哪怕是錢…拿了都對不起媽媽跟阿姨喔!
Eron Hsu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弟近期(恕刪)


你的主張情況就是民法1118條

第 1118-1 條
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
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
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
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
不適用之。

你可以去找律師諮詢看要怎麼應付對方提告
不過你內文提到
你父母離婚後, 只有最小弟弟跟母親, 你跟你妹妹跟父親
"5年內"你跟你妹妹才陸續改投靠母親, 之後你父親才放棄監護權
也就是說
你父親起碼單獨養了你們數年, 當然過程如何只有你們知道
光就這點, 不管是道義上及法律上, 我想都免不了要盡一些義務
Sakurauchi wrote: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恕刪)

是的是的
我記得有這條
但我也有想到樓上大大說的
所以才說樓主的狀況可能還是要看實際情形~~
找律師可能比較準確無誤
感謝各位大大好心的回覆,最後的結論還是找律師諮詢,這樣對於後續的應對上會來的比較妥當,雖然目前尚未提告,但由於姑姑都已起了這種想法,我認為未來她是有可能會去做提告的動作,所以我明天會先去連絡朋友介紹的律師做諮詢,再一次謝謝各位好心的大大.

最後,小小抱怨抒發一下心情,說實在的,小弟很羨慕那些有著快樂童年與和諧親子關係的家庭,你們真的很幸福.但小孩是不能選擇父母,尤其是在還小的時候,發生父母離異的事情,眼睜睜地就在你面前發生,那種無助感,害怕,難過..即使是20年後的今天,我也無法忘懷...我告訴自己這是我的命,我只能認了,遇上了,也只能面對.

在台灣,像我這種案例的,我相信不在少數,比我更悲慘的也多的是,但在網路上看諸多相關案例,時常都是因為親子關係無法中斷,無法免責扶養,往往只能做到減免,導致小孩還是必須支付其扶養費用,差在金額的多寡而已.

而我不平衡的是,今天我並沒有因為家庭因素放棄自己,憑藉著後天努力與運氣,好不容易熬過來,開始構建屬於自己的平凡家庭時,卻發生了這種當初拋棄家庭,不顧老婆小孩的父親,卻回頭要來啃食你,而這時候的法律,似乎都是不利於小孩,這真的是一件很不合理的事情...期望有朝一日,再也沒有單親家庭,每個小孩都能擁有父母的愛.
Eron Hsu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好心的回(恕刪)

你要做得事是先保護自己.先不說要出多少扶養費.你要先避免被告遺棄.在你還可以負擔的情形之下.
和兄弟姊妹商量好.每個月先固定最少寄個1000元.然後將匯款單據.或是郵局寄現金袋(用普通雙掛號附回執)保存好.到時被告遺棄罪時.再將單據出示.表示有盡扶養義務.畢竟遺棄和要求扶養費用是分開的.
你說國一父母離婚.等於12-13歲加上5年.等於到17-18歲左右.表示你父親還是有扶養你從小到17-18歲的事實.光是這一點你就無法免除扶養你父親的義務.頂多是減免扶養費.離婚之前父母是一體的.很難證明你媽的錢不是從你爸那邊拿的.而且你有點前後矛盾.離婚之後你跟妹妹不是住在你爸家?光是要證明生活費不是由你爸提供.
就有點困難.沒有提供生活費.至少有提供你們住所吧?所以要完全免除扶養費是很困難的.
至於扶養費要負擔多少.就等你父親告你的時候.由法官依照你提供的證據下去判決.另外你說家庭狀況不好.
只要你不是低收入戶.扶養費通常都跑不掉.因為你們家庭狀況不好和扶養你父親是兩件事情.
你姑姑只是在嚇唬人的...真要告...他根本告不贏
妳爸自已有能力過生活就不構成遺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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