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電子官網」僅提供商品查詢功能,而「實體通路」只販售組裝完成之電器類商品,但家中現有電器俱足,敝人只想購入電腦桌機零組件(例:硬碟)來自行組裝替換,僅此而已。
後續在「全國電子線上購物」上覓得相關商品,但赫然發現其支付方式僅接受「ATM、線上刷卡、銀行分期」等三種方式,無法以「全國電子提貨券」逕行支付。

去電官網上之「0800-021921」,也致電離住家最近之「全國電子-實體店面」分別查詢,查詢結果整理如下:
1.提貨券未限定「提貨商品」,等值商品均可自由選擇兌換。
2.「線上購物」無法以「提貨券」購買,僅得以網頁所示之「ATM、線上刷卡、銀行分期」之三種方式支付。
3.「實體店面」無法協助消費者於「線上購物」代訂商品,再由消費者以「提貨券」到店支付,完成提貨。
其體系內兩種通路已多次確認無互相匯流的管道,對消費者而言,「想買的商品無法以提貨券支付」、「可接受提貨券的店面卻沒有消費者合意之採購標的」,這樣合理嗎?不會太荒謬嗎?
在「提貨券」正面開宗明義提及…(憑本提貨券,可在全省『全國電子』提貨),而「全國電子線上購物」應該在「本省」吧?「全國電子線上購物」亦可由「全國電子」官網直接連結而至,對消費者而言,我是如此的解讀。
另其背面之使用規則亦未提及(不得用於「全國電子線上購物」),且無明確的字眼來定義「提貨券」的使用通路,我對「全國電子」之提貨券、商品券消費方式,使用範疇不熟悉,也不想去瞭解,僅依其「提貨券」本身正、反面之文字說明來做為消費使用之依據,看來自己的文字解讀能力與「全國電子」說明方式有所不同,這也是我麻煩各位大大指點、指教的所在。
如此說來,手中的「全國電子提貨券」只剩下2種下場:
一:無奈的先將其擱置,靜待若干年月,待家中電器損壞之後,再至「全國電子-實體通路」購入同功能商品來予以替代,而消費者承擔的風險列舉如下:
1.「提貨券」實體的保存滅失。
2.通路數量的變更或消滅。
3.「提貨券購買力」的減損。
二:以其它管道、方式折價出售,由消費者自行吸收損失,以符合「全國電子」銷售通路之運作方式、亦或其體制內的堅持!!!
第一次使用「全國電子提貨券」有些受挫,而解決之道目前看來亦不太樂觀。想請問諸位大大、先進,是敝人對「全國電子提貨券」的使用範圍、限制、通路有所誤解?還是「全國電子」造成消費者的不便?
如果是我的誤解,我先向「全國電子」公開致歉,造成該公司的困擾。但如果是「全國電子」造成消費者的不便,後續我應該如何做比較好?
感謝各位大大、先進的回覆與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