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一場衛生紙之亂造成國人恐慌,法務部為穩定民心,特別修正刑法第二五一條:處罰意圖抬高價格而囤積「生活必需用品」的行為,日前再傳假訊息造成搶購衛生紙,法務部責請台灣高等檢察署指揮調查,但一名檢察官卻爆料指出,行政院尚未把衛生紙公告為必需品,檢方並無武器可平息「安屎之亂」,呼籲行政院儘速處理。
查獲假訊息源頭 無刑責可罰
前年網路流傳衛生紙即將漲價訊息,一時洛陽紙貴,民眾搶買,事後追查源頭是一間賣場為了行銷而製造出來的假訊息,法務部翻遍法條查無刑責,決定為此量身訂做第二五一條修正案,規定只要囤積抬價不銷售行政院公告的「生活必需用品」,最重可處三年刑,透過網路等傳播工具散布者,得加重一半徒刑。
法案今年一月十五日公告,十八日生效,接著就遇武漢肺炎引爆的口罩需求,行政院隨即公告口罩為必需品,禁止囤積抬價,檢方至今已立兩案偵辦,未料網路又傳出口罩的原料與衛生紙相同、恐缺貨的消息,二度引發衛生紙之亂,法務部八日請檢警溯源。
但一名檢察官發現,行政院目前唯一公告的必需品為口罩,當初客製化立法的衛生紙竟反而不在其中,檢方即便查到假訊息源頭,也無計可施,最終只能交給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最高三萬元,為免雷聲大雨點小,建議行政院儘速處理,以免「安屎之亂」重演。
政院:法務部可提案建請公告
對此,行政院知情官員表示,行政院尚未公告衛生紙為「生活必需用品」,主管機關經濟部沒有提案,若法務部認為有需要可提案建請政院公告。
政院官員說,法務部也可思考以其他法律或方式來處理,因為這次散播衛生紙將缺貨的假消息,純屬個人行為,與口罩缺貨無關,因此尚不需公告衛生紙為「生活必需用品」。
法務部表示,衛生紙是否公告為必需品屬於行政院權力,法務部尊重其決定,惟不論有無公告,目前都有「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檢察官會與警政、消費者保護、公平交易等機關聯繫,一旦發現有違法之虞,會視情況交給權責單位處理。
另名檢察官強調,案件須涉「刑責」才能立案,若行政院覺得衛生紙無列刑法「生活必需用品」必要,則檢察官並無偵辦的法理基礎,須全面回歸行政系統處理。
今天搶買衛生紙要列生活必需品,那改天搶買蘋果手機,要不要也列生活必需品?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