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請教

本人一個月前遇到違規並排停車 並突然開車門 導致我小腿縫了八針 休養一個月不能上班
請教一下各位大大 對方表示我有病假跟工傷假有半薪 不願意賠償我當月薪水 只願意賠我一半
但本人我是看績效領薪水的 所以我的底薪根本沒有多少與實際薪水相差甚遠 對方提的這個說法 在法律上是成立的嗎?
2020-02-05 13:3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禍賠償
ljes87d2001 wrote:
本人一個月前遇到違規(恕刪)

協商就就是看雙方意願
沒共識就趁6個月內的刑事追訴期提告過失傷害+附帶民事求償
上法院的話,拿出你3個月以上的所得證明或是去年的扣繳憑單就能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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