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放嫌疑犯又PO網法官陳諾樺「被建議」書面警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日式料理店董娘遭擄人勒贖案,檢察官聲押嫌犯,台北地院強制處分庭法官陳諾樺「未察」檢警卷附的逮捕狀,駁回聲請,嫌犯後來准押,陳諾樺在聲押程序未確定前,於法官論壇PO網,台北地院昨天召開法官自律會議,建議對陳諾樺書面警告。

台北地院今天指出,陳諾樺在法官論壇上PO一事,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建議院長黃國忠依法官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法官法施行細則第17條第2款給予書面警告之處分,並建議列為年終職務評定之參考。

立法委員黃國昌本周三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就陳諾樺事件質詢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要求呂即刻懲處陳諾樺,呂太郎表示「在處理」;台北地院昨天上午召開法官自律會議開會討論結束後,黃國昌隨即在臉書貼文。

黃國昌在貼文的後半段指出,「請長官不要再因為自己的私心,拖著司法信譽與其他無辜的法官,一起陪葬」;貼文又說,「言盡於此,我相信今天參與台北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的全體成員,都知道我在說什麼!」

由於黃國昌的貼文欲言又止,這則公開訊息引起台北地院、台北地檢署許多法官、檢察官討論。
2019-12-01 10:25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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