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啊~~~~~碰!
別慌,深呼吸

恩,很好,吸很大口(我說空氣)
來,打電話(報警、救護車)
讓心神獲得初步安定後,別害怕報警,110務必打下去,讓警方作為客觀第三方紀錄車禍狀況及後續究責。若有人受傷,當然也要記得即刻請求119派遣救護車。

在警察抵達前請耐心等候,再趕時間也要待到警方抵達,否則將以肇事逃逸論處,無論有無人員受傷,先行離開都是不可以的。

蝸牛的行為就叫做「肇逃」,
汽車駕駛沒依照規定處理肇事,罰1000以上3000以下罰鍰,逃逸的話並吊扣駕照1個月至3個月。錢歹賺不要開玩笑。
若有人重傷或死亡,吊銷肇逃者駕照,再會加上一條最高可以關你7年的刑則。
另外,車禍發生當下即應盡速避免二次事故(追撞等等),記得在車身後方放置三角牌警告標誌。

然後,蒐證(這點最重要,請畫三顆星)
警察抵達前千萬不要、不要、不要移動現場!
除非百分百確定無人受傷而且是超級超級輕微的小小擦撞,車子也還能開動,若是這種幸運的(?)情況,在自己拍照、標記後,應儘速將車輛移至路旁,等待警方來繪圖、製作筆錄,不然可能會被開立妨害交通罰單喔,這邊要特別注意。

等待警察時間很無聊(不是),當然就要拍照啊!不然要幹嘛?
除了撞擊點,前後左右各個角度,如有車身刮痕,記得遠中近距離都要拍照留存,另外雙方車牌號碼、散落物、地上刮痕或是車輛底盤,拍照角度切記多多益善。拍照錄影都行,盡量留下紀錄

特別注意:汽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是重要證據,但視各廠牌型號不同,部分機型會延遲幾秒鐘才寫入存檔(朋友慘痛的經驗談)。
所以在碰撞發生第一時間,別立刻熄火,導致行車紀錄器因突然斷電而未來得及存取到事故發生瞬間的影像。建議可先深呼吸三次後再熄火、下車察看。

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可免費向警方申請初判表。
初判表是一份簡單的現場紀錄,初步分析可能的肇事原因。

若對初判表上寫的有異議,可另外加碼申請「車禍事故責任鑑定書」。
依照目前法規,鑑定案件收費3000元。只要是有報警的車禍案件,在發生日期後六個月內都可以申請鑑定。
鑑定報告上會詳述事故發生當時的時間、地點、車損情況、天候、路況、傷亡情形、路權等資訊,用來分析可能造成事故發生的原因。

最後,拜託各位務必保持冷靜,不要當場和解啦!
並不是報了警就非得要透過訴訟處理不可,這是誤解~
報警是為了保有無論是和解或求償的公正依據,肇事責任尚未釐清前,雙方負擔責任未明,也不確定是否受到當下肉眼所無法判斷的傷害,譬如身體內出血或未能即刻發現的車損等等。一時求快,影響日後爭訟、賠償權益,欲「訴」則不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