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想問問大家如果因為罵對方人獸戀,而被告人身攻擊會有什麼處罰嗎?
我還未成年
然後他成年了,他跟我都是情願的發生性行為
那如果我爸媽要告,告得成嗎?
我才17
2019-11-24 0: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法律
嗚喵 wrote:
想問問大家如果因為罵...(恕刪)

1.涉及人身攻擊謾罵的話,只能說可能觸及刑法第309條第一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2.對方成年,你17歲尚未成年,且雙方合意性交;妳在民法上屬限制行為能力人(第13條第2項),所以你的父母為你的法定代理人,有權利提出告訴;民法第12條規定滿20歲為成年人。至於要告哪一條,這要看檢察官用哪條罪行起訴,搞不好檢察官也有可能勸妳父母與被告和解(因為案子堆積成山,檢察官工作量大)。就看你父母怎麼跟被告喬吧。
在你合意性行為前提下,用刑法221條強制性交罪起訴應該是不太可能,可能會用刑法第240條第三項和誘罪
來起訴,相關法條可去翻小六法或上法規網站都有。最終還是看遇到怎樣的檢察官或法官吧
刑法第240條和誘罪
第一項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項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第三項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個月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上說法供妳參考,不一定正確,可請教法律相關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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