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20戰雞 wrote:
我可以給大家看我自己的診斷書,我頭摔到失憶,還在急診照了CT,還縫了好幾個地方,
最後醫生開宜休養兩天。
我是爬梯子做事,結果從梯子上掉下來,所以沒有和誰求償的問題,
也沒有要醫生修改或造假的問題,正常沒有加工過的診斷書就是這樣。
你說你的情況怎樣~沒甚麼幫助
因為你又沒有要告他
奸20戰雞 wrote:
我的腦震盪的症狀摔的當下就出現了,就是失憶,
沒有一到三天的潛伏期,我離開急診後,就沒有症狀了,也沒再回診。
腦震盪只是我的舉例而且
潛伏期是看個人的體質
奸20戰雞 wrote:
其實你把line截圖放大來看,就看的到一點了,
因為個資法的原因,不敢放太完整。
連他的就診時間 跟 開立診斷書的醫院都是模糊的 怎鍵盤都沒辦法
診斷書是告你的那一位
還是沒告你的那一位
還有你的肇責是 主因 次因 雙方都是主因
如果診斷書是乘客的
過失傷必定成立
因為乘客無肇責 (除非駕駛酒駕)
84865426 wrote:
就診時間 跟 開立診斷書的醫院
就診時間是去年7月29日,診斷書是今年1月1日,是中醫診所開的。
乘客是一個國小生,是她小孩,完全沒有傷,
所以我才認為告我的人很扯,我們兩台機車沒有倒車,沒有摔車,我沒碰到她右手,
因為我和她是反方向,本來就不可能碰到她的右側,我和她都有煞住,
她自己說是緊急煞車時右手拉到。
84865426 wrote:
你說你的情況怎樣~沒甚麼幫助
因為你又沒有要告他
在正常的醫院,右手挫傷不可能宜休養一個月。
下面這張是網路上抓的,做了很多手術,也只能宜休養三個月,
如果是這間中醫診所的標準,右手挫傷就宜休養一個月,
那我的傷至少能休一年,下面這張至少休五年。

farewekk0907 wrote:
刑事告訴權利無法預先拋棄,就算當初寫進和解書要求不得提告也沒用
但是換個方式應該可以!?就是說 如果他提告要賠償我幾倍的和解金之類的
不知道有沒有法律大神幫解答XD
Mr. Cold
確實,但和解了對方如果還提告,有很大機率被法官洗臉,願意和解表示同意對方的賠償方式了還告
2025-04-10 16:40
farewekk0907
雖然我也覺得,即使我不甩他,一直走法院走下去,或許最後檢察官不起訴,或許無罪,或許緩刑,但是真的沒那麼多心力去跑法院,另外跟家裡解釋那些傳票是怎麼回事也是很累的。所以最後還是妥協又多賠了一筆
2025-04-10 16:51
無敵娘娘槍
通常我會直接準備一張撤回狀,他簽和解書的時候,叫對方同時簽;如果是調解,就相對比較沒問題,因為要送該管法院核定,而且通常都會有類似調解書上記載法院核定後,視為調解成立時撤回告訴或自訴或刑事部分不予追究
2025-04-11 02:18
無敵娘娘槍
但是走一般和解路線,撤回狀的寫法,要看一下個案,有得時候有點技術性,因為刑事告訴權無法預先拋棄的
2025-04-11 02:20
一併說明
不必事先寫什麼撤回狀, 但必須請對方一起到地方鄉鎮市區的調解委員會調解
就算事先已經談好了, 也要堅持去調解委員會寫和解書
為什麼呢?
因為經由鄉鎮市區的調解委員會所簽署的和解書, 會送到法院核定
然後就是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第1款"規定
"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
所謂簽和解書放棄民刑事告訴權的原始標的是這樣來的
我知道有些人懂得這個, 就會皮皮的在慫恿那些不知道的人說和解書雙方自己私下和解就好
沒有第三方(法院)認證的和解, 就會被鑽法律漏洞在玩這套
有些比較沒品的律師也不會講這層關係, 也許是會擋他們自己的財路吧?

另外就是, 如果對方有配偶, 和解也有到場, 最好必須請對方配偶一併在和解書簽名
因為配偶可以替當事人獨立提出告訴
奸20戰雞 wrote:
就診時間是去年7月29日,診斷書是今年1月1日,是中醫診所開的。
這句完全沒有問題。本來就可以事後有空時再去院所開立證明,沒有規定診斷書是當天才有效。例如申請個人保險,保險業務也會跟你說等你完全好了,再去開立一張診斷書即可,不必每次都開。
奸20戰雞 wrote:
乘客是一個...她自己說是緊急煞車時右手拉到。
你這段所講的,足以證明對方的傷勢是因你而起,無法證明與你無關。
奸20戰雞 wrote:
在正常的醫院,右手挫傷不可能宜休養一個月。
請證明該醫院「不正常」。你若無法證明,下都的話都是多講的,自己開心就好。
現在的保險公司能不付就不付,反正就等你被告等判決或調解,法院認證的保險才會付錢。不過保險公司不會付你的刑事責任,易科罰金的話得自己出。
我朋友發生的一起車禍,我朋友騎車 對方開車,我朋友車損+手腕骨折
對方肇逃主張不知情,總之責任歸屬初判對方主因 我朋友次因責任約7:3
我朋友骨折的地方之前也因為車禍已經斷過一次約在三年前,這次又同樣地方
所以很多後遺症一起出來,前前後後總共開了3次刀才恢復
總之也是價錢談不攏,對方保險只願意賠20幾,我朋友這邊期望最少60他才能接受 所以沒共識
前前後後調解了2~3次,最後也是告上法院,陪他出庭了幾次 法院那邊也是打去調解
來來回回,奔波了快兩年吧,最後我朋友是委託律師去處理,跟對方談好80萬左右和解
當然這筆錢就由保險公司賠付,過失傷害的部分撤告,對方肇事逃逸的部分應該也因為與被害人和解獲輕判
對方如果提告肯定只是手段,目的還是要錢,建議從你的保險公司下手,給他壓力去讓他盡力去幫你談吧
個人覺得即使對方不講理、獅子大開口,這都不是保險公司推託不做事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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