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辣愛怕跑 wrote:
既然兄弟姊妹有互相撫養的義務
樓主媽媽沒有退休金
樓主阿姨是有退休金的
那麼反而是樓主阿姨有扶養樓主媽媽的義務
扶養不扶養 是看收入 不是看房屋 收入(金錢)才能養人 房屋無法養人
遇到這種事 還是和氣解決 不要上法院
房子到底要不要讓阿姨住 房子是媽媽的由媽媽決定
至於你要不要付錢給阿姨 是不需要的 阿姨自己有退休金
至於你拿錢給媽媽後 媽媽會不會再把部分的錢給阿姨 這就看媽媽了 (雖然你可能會不爽)
阿姨自己有退休金 一萬五千的退休金在台灣要吃喝根本不成問題
問題的癥結 不是撫養的問題 而是房子要不要給阿姨住的問題
leoliou wrote:
奇怪了,法律上什麼時候說過樓主有撫養阿姨的義務?
撫養義務又不是遺產,哪有順位繼承的關係
今天樓主母親沒有撫養的能力,責任僅至於此
樓主主要承擔的是人情壓力而已,該接手的是社會局
不知道一堆人是在擔心甚麼,關係都不好了,不撫養還怕人講閒話嗎
Woody58 wrote:cdykimo wrote:
多一個人,一個月多不了太多費用.....最多吃飯 錢!
若可以,就養吧!
若沒人手照顧,可考慮請日託的人...晚上自行顧!
用說的真的很輕鬆,
你要不要幫樓主養,反正你看起來很輕鬆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