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書寫休養多久只能當參考並不是賠償多少的依據車禍理賠是談判折衝談出來的沒有固定公式可以算但是投保的第三人不賠這蠻詭異的除非沒有肇事責任不然都要賠的如果雙方金額差距太大就給法官判法官判多少只要在保險額度內保險公司都要賠才對
我不認為那叫造假醫師在修改的地方蓋章那是表示是醫師本人修改的在法院很多文書上也會用改手印的方式造假的定義是對方自己改的自己蓋章又或是說對方根本沒事,醫師睜眼說瞎話說要在家休息一個月保險公司不賠那是保險公司的權利而對方能不能接受那是和你協商的事要理賠就是要有憑據這些東西你隨便找個免費的法律諮詢都會得到差不多的答案稍微看了一下討論提醒樓主在法院要講任何論點都要有證據有憑有據時間清晰的那種另外就是法院判的話費用就不會是對方想的那麼好了但是過失傷害這件事跑不掉不過過失傷害這個比一般然想像的還不嚴重細節你可以網路看就知道因此這就只是雙方的一場博弈而已到法院就是雙輸現在就是看怎樣可以談好這件事而已
你的指控都是你自己腦補啊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更何況沒任何證據就亂指控在庭上肯定被打臉一碼歸一碼第三人財損只要對造有提出證明財損民事賠償保險就要受理沒問題對方自行休養沒提出公司假單證明或未執行業務造成財損(如司機)保險當然有權可以不接受以刑逼民不在保險服務範圍內(加保律師險除外)要你自己跟對造話拔辣ken刑事和不和解是對造的權利不和解法官自會心證拿捏刑度
1先講結論:不要以為保了險就天下無敵2回到主題啦,樓主您只是想來這裡取暖,但事實上是取不太到暖而且即使這裡眾網友挺你也無濟於您法庭上的攻防啊!事實上社會上更多的是這類的OOXX,您別怪他碰瓷事實上就是稍微小事就要討一筆的,診斷證明如果是對方去求醫生後塗改的,其實也是成立的!難道您要告醫生『醫矚不實』?3最後我覺得您大概看完回覆後心裡要有個底就是,您在天平的兩邊要做個選擇,到底是跟對方殺價後賠錢買省事,還是花時間花點前跟對方法庭上攻防但是可能還是要賠一點,端看您怎麼選了,我覺得法官判您免賠的機率極低導致於您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情況很可能上演!4很多人都以為事情不關己所以都不在意,但等到發生在自己身上了才知道痛,或許對樓主而言即時10萬也沒什麼但就是不爽賠對方那個嘴臉以及保險公司射後不理(喔其實應該是收錢後不理賠啦)的態度,但社會現實就是如此,您前面已經無數人遇過這種鳥事了,但,就是那個but
其實過失傷害案件,只要想被判二個月就要易科罰金6萬1,3個月就要9萬1,所以10萬元以下能處理好都是可以接受的,如果對方開價5萬以下更是佛心來著。不和解的話,當然有可能刑事被判3個月,民事判賠2萬,只是這樣加起來就11萬元,就看你覺得這樣心情好不好了。訴訟方面耗費的時間:告訴人提告後,要到交通分隊做一次筆錄案件移送地檢後,又會開庭做一次筆錄,檢察官或檢察事務官會問要不要調解 ,要不要車禍鑑定,如果調解可能要去調解委員會一、二次。車鑑會也會去一次。調解不成的話,案件起訴到法院,法院也會安排一次調解,再調解不成,刑事庭才開一次庭。之後附帶民事部分移給民事庭辦理,民事小額訴訟(會寄信詢問是否要調解)也會開一次庭.。所以和解不成的話,至少要跑七、八趟公家機關,這部分就看你的時薪換算浪費多少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