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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在退縮空地處搭違建置放垃圾子母車問題

陳小春2525 wrote:
因應垃圾處理費增加而調漲管理費是有經過區權會決議。


區權會會議需要「達到3分之2以上」的區分所有權人出席,才能召開。 同時會議討論事項必須獲得「4分之3以上」的出席人數同意,才能通過決議。

你們只有19戶,如果有共識,召開會議,更改決議是有多困難?
如果沒共識,你當少數反派,在那邊告來告去,有何意義?
cykuo919 wrote:
.你們只有19戶,如果有共識,召開會議,更改決議是有多困難?.(恕刪)


我也覺得這種事不用告,為了1200元的垃圾處理費一定要大家一起付的事上法院,全台灣可能只有我社區,一個月少我1200元是真的有那麼嚴重?而且區權會委託管委會當訴訟代理人是要幫忙出律師費,一審要6萬起跳,兩個審級12萬,沒幫忙出律師費,誰願意當區權會的訴訟代理人?主委又不是不用上班整天在跑法院?一個社區出了一個訴棍,主委就累了,如果出了好幾個,主委不就每天請假開庭?社區再有錢也會被律師費給拖垮,尤其花12萬律師費去爭一個1200元的垃圾處理費,真上法院應該也會上新聞。
如果真花了12萬律師費,我也會提告確認這筆律師費的決議無效,這筆費用要由投贊成票的住戶要買單,畢竟要委托律師提告是他們。
fox.simon

一路看下來....就為了1200硬要不服從區權會的決議,不是你的1200很重要,是因為讓你不用付,每個住戶知道會吵的人有糖吃,都會開始要求自己不想用到的公設部分不用付錢,所以社區花再多錢也會打官司

2025-01-28 20:43
陳小春2525 wrote:
一個社區出了一個訴棍(恕刪)


不就是樓主你?
你的邏輯蠻獨特的!
fox.simon wrote:
一路看下來....就為了1200硬要不服從區權會的決議,不是你的1200很重要,是因為讓你不用付,每個住戶知道會吵的人有糖吃,都會開始要求自己不想用到的公設部分不用付錢,所以社區花再多錢也會打官司
...(恕刪)


買房子時沒有垃圾子母車這種公設,是後來區權會表決增設的,我已經在準備上法院了,這種後來設置的“公設“,我是覺得使用者付費比較合理,畢竟買房子的時候沒有要人買這種東西,現在強迫我消費,我覺得不合理。
也不是我在吵,是實在為了這個根本沒必要的子母車將社區一樓機車停車場弄的像垃圾場而且車位也被取消禁止停車,我實在無法忍受,為什麼我明明買的是車位,區權會可以沒經過我同意變垃圾場?這部分我也是向主管機關檢舉了。


fox.simon

"你"覺得.....所以你覺得一個人的意見可以凌駕區權會表決,不滿意就提告看看,告輸了如果不爽就再找其他可以告的....目標是妨礙社區運作? 還是只要你不爽增加的公設,整個社區都要聽你,那表決做啥?

2025-01-28 21:09
fox.simon

"多數決"....這個東西就是用來減少想各自為王爭議的,當然提告是你的權利,區權會也是出錢打官司,但打到最後,也是花社區的錢,就算告贏了也別太開心...千金買房,萬金買鄰不是喊假的

2025-01-28 21:16
fox.simon wrote:
"多數決"....這個東西就是用來減少想各自為王爭議的,當然提告是你的權利,區權會也是出錢打官司,但打到最後,也是花社區的錢,就算告贏了也別太開心...千金買房,萬金買鄰不是喊假的
..(恕刪)


那就再打律師費的決議,本人當主委時曾經出錢出力維護這個子母車的環境,結果沒人感謝還被嘲笑,感覺就是住戶丟垃圾來製造環境髒亂,然後主委很白痴的要負責處理乾淨,所以現在的主委只負責處理住戶的部份垃圾,理由是住戶自己的垃圾本來就應該自己處理,不能都丟來垃圾場(停車場)製造髒亂。
陳小春2525 wrote:
我社區在停車場室外退...(恕刪)
這樓有收藏價值 感謝開樓分享
我的狀況和樓主相反, 鄉下透天社區戶數少, 沒有子母車,
我們社區在垃圾車路線的最末端, 每次逢年過節垃圾車都會中途爆滿,

像今年小年夜寒夜毛毛雨中等了超過2.5小時...
爆滿清車延誤1小時, 倒了垃圾....
然後再多等1.5小時, 等那爆滿2次的回收車....
每次過節倒垃圾都等到懷疑人生..
可鄰居們依舊勤儉持家, 寧願讓家裡的70-80歲的阿公阿罵寒流等車,
(其實應該是阿公阿罵本人反對花錢)

我不覺得樓主的訴求很怪, 因為我們社區大部分的人也都不想要子母車...
其實就上個鎖, 使用者付費就好了...大家自由參加皆大歡喜不好嗎?
不過我們社區就是完全不通過...我無奈...
fox.simon

社區事務通常是由佔多數的那幾個來決定....少數就算意見合理及正確,也無法推翻,要就只能打進去多數那群或是像樓主那樣狂提告試試看[笑到噴淚],不然就是自己找出附近能丟垃圾的點,看付點小錢能不能丟

2025-02-04 7:30
殺人熊 wrote:
.我的狀況和樓主相反, 鄉下透天社區戶數少, 沒有子母車,
我們社區在垃圾車路線的最末端, 每次逢年過節垃圾車都會中途爆滿,.(恕刪)


抱歉,我社區垃圾要分兩邊丟,社區子母車不收的一樣要丟垃圾車,過年期間垃圾量多,我社區子母車是不收的,住戶要自己去丟垃圾車,我實在不懂為什麼要這種子母車?用子母車的用意不就隨時可以丟垃圾不用等垃圾車,不是嗎?但現在我社區是垃圾不能全部丟子母車,也就是我丟完子母車再去丟垃圾車,我是覺得我社區多數住戶腦袋發珠,但我沒有,正常人應該不想花錢用子母車,然後再去丟垃圾車。
fox.simon wrote:
社區事務通常是由佔多數的那幾個來決定....少數就算意見合理及正確,也無法推翻,要就只能打進去多數那群或是像樓主那樣狂提告試試看,不然就是自己找出附近能丟垃圾的點,看付點小錢能不能丟
.(恕刪)


我找了主管機關,得到的回覆是叫我去訴訟,我也是第一次打這種官司,不過你說對了,社區的事就是那幾個在主導,也不管通過的決議是否侵害到別人權益,甚至還會串通去陷害反對的住戶。
我社區也沒有錢替主委請律師,不過聽說那幾個主導的住戶要替主委請律師,也不知真假,我社區嘴炮的佔了99.9%,跳票很稀鬆平常,尤其是喜歡拍胸脯掛保證的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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