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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樂福買東西裝袋時裡面有兩包全聯買一送一的衛生褲被店員懷疑我.....

anneo wrote:
.....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全聯和家樂福的商品標籤,
兩者又不一樣,
用眼睛看就知道了,
掃碼也掃不過啊,
你沒有當場跟店員解釋?

行得端,
坐得正,
沒有做虧心事,
就不用怕這些!
皮日休

入數不一樣啊,你們都發現嗎[吃驚]

2024-12-22 17:02
A辣愛怕跑

確實+5

2024-12-23 9:45
可以先看一下家樂福個資法的申明,再看一下個資法第20.3條,除非家樂福的店員沒有經過授權(系統可以隨意查詢到消費者個資),否則不知道這要告甚麼?

naposin wrote: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企業在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應符合法定要件,並應盡告知義務。若企業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超出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外利用個人資料,可能違反個資法。您可以參考相關法規,評估家樂福的行為是否涉及違法。
這沒什麼吧? 大驚小怪!怕個資被洩漏,以後直接現金付款!

電話、信箱、簡訊不是常常被不明人士騷擾,請問會怎樣嗎?
更何況是消費糾紛,不用釐清?
帶a東西去b賣場,在入場前本來就要找服務人員避嫌,或者把東西放在場外!
這是常識吧!

自己讓人匪夷所思的做事方式,卻要說個資避重就輕!
要是我是收銀台直接攔下你,去旁邊澄清!
就算有發票,又能證明東西他家買的?
那麼多網友都跟你說 避嫌 。

造成別人的麻煩,一點都不自智。要是我直接取消你的會員資格,避免以後被冠上洩漏個資的標籤!
褲子應該不要放在一起,或至少自己裝的,沒人知道別人在想什麼
你是不是有點社恐,通常這種情形我都會主動告知物品是在上一家買的

當然店員沒有當下詢問也是有問題,教育訓練不足

只能說雙方認知都不太行

至於個資的問題,你在辦卡時就簽過免責了,回去慢慢看會員條款
家樂福不能證明你犯罪,樓主可以打電話回去罵人,沒什麼好怕的。
被懷疑偷竊這口氣,不要吞下去,這完全不是樓主的問題。
說什麼瓜田李下,帶東西進去自己應當如何如何的,只能說奴性太重。
我出門就只能去你家買東西,不能買別家店的東西?
有別家東西,被當小偷就是應該的?真是莫名其妙!
如果是我,當場就會問店員,你如果懷疑我偷竊,就請立刻報警,敢不敢?
如果不敢,就當場向我道歉!
隨便懷疑人偷竊是不對的,賣場要防盜,要靠專業,不是隨便懷疑客人。
家樂福這樣確實不專業,很有問題。
西瓜蟲

對 真的很不專業,應該直接報警先抓起來上銬再說

2024-12-22 16:56
matal

你試試家樂褔買一大袋,全聯買一大袋,兩袋ㄧ起拿進去愛買看看…結帳員看到樓主袋中的物品時就先說是別家買的不就解決了…

2024-12-22 18:02
你寧願上網,告訴一堆不相干的人所有的經過

卻不願意當下先解釋說明一下

你明明也知道二邊都有販賣一樣的商品

當打開袋子發現裡面有一樣的商品

你都不會想到超商的人會懷疑嗎

你覺得你沒偷東西

但超商可是常常遇到順手牽羊的人

你明明就光明正大,也有購買的證明

直接拿出來說這是剛剛在全聯買的

說你有購買證明

什麼事情都沒有了

結果現在要怪人家為什麼當下不先問

為什麼當下不問,事後又要翻你個資打電話給你

讓你細思極恐

不論你在哪家商店購買東西

多說一句話多解釋一句話

真的不會讓你少塊肉

超商的店員也不是偵探也不是警察

還是你認為超商應該不先跟你求證,直接報警抓你?
您拿著別家店購買的東西去另一家可能有賣同樣商品的店
進入時事先告知或詢問店家不是最基本的嗎?
或是當場出示購買發票明細啊
您什麼都不做然後覺得店家懷疑您打電話騷擾您?

店家應該直接報警才對啊
家樂福常常這樣,我也被懷疑過

我就直接嗆,如果我沒偷你要麼辦,當眾跪下道歉,

叫你們店長來,結帳台當全客人面跪下謝罪

保全才不敢亂叫

他們保全權力很大,一直說他們是警察連線,要法院告你,會一直嚇你

反正當下會用法律逼你就範,不是你也要說成是你

我是很討厭不知道他們在高調甚麼

下次碰到你就直接 當場 打電話,總公司申訴,他們最怕申訴
你在別家購物的東西,要不放在自己的車子置物箱,要不在服務臺寄放,應該避免直接帶入賣場一起結帳,因為全聯跟家樂福的物品重複率太高,你把A家結帳的物品帶入B家,未告知賣場人員,難免會被誤認未結帳,所以問題出在樓主你自己事先未告知賣場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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